邛崃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公布邛崃市考核招聘特殊教育教师
体检有关事项的公告
按照《中共邛崃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邛崃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邛崃市教育局关于2016年考核招聘特殊教育教师简章》(以下简称《招聘简章》)规定,现将考生体检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进入体检人员名单详见附件1。
二、体检
(一)体检标准。体检标准参照《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办法》规定执行。
(二)体检事项。
1.体检由邛崃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组织。体检时间和地点:2016年5月30日(星期一)上午8:00在邛崃市人力资源管理中心(地址:邛崃市临邛镇凤凰大道168号,联系电话:028-88791289)集中安排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考生本人承担。
2.进入体检人员初次体检不合格的,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三日内申请复检一次。复检由招聘主管机关指定到原体检医院以外的医院进行。申请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
3.请进入体检的考生,认真阅读体检须知(详见附件2),持有效身份证、一寸免冠照片1张,参加体检。
为保证招考工作顺利进行,维护招考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监督举报电话:028-88765196)。
邛崃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5月25日
附件1:邛崃市考核招聘特殊教育教师进入体检人员名单
名单详情请参考:http://www.qlrsldj.gov.cn/qlrs_zwxx/qlrs_zwxx_gggs/20160525/454340302.htm
序号 | 姓名 | 笔试成绩 | 笔试成绩折合分 | 面试成绩 | 面试成绩折合分 | 总成绩 | 是否进入体检 |
1 | 张琪 | 88 | 52.8 | 80.3 | 32.1 | 84.9 | 是 |
2 | 胡春颖 | 77 | 46.2 | 85 | 34 | 80.2 | 是 |
3 | 宋敏 | 74 | 44.4 | 77 | 30.8 | 75.2 | 是 |
4 | 陈雅 | 72 | 43.2 | 69.3 | 27.7 | 70.9 | 是 |
5 | 张玲 | 73 | 43.8 | 85.3 | 34.1 | 77.9 | 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