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如何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名单?
笔试成绩公布后,公务员主管部门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报考人员中,根据录用计划和报考职位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面试人选。面试人数按以下比例确定:相同职位录用计划在9人(含)以下的为1:3;10人(含)以上的为1:2(其中录用计划为10-14人的,面试人数统一确定为28人)。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部门和职位,取消录用计划;达不到计划录用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选。面试前,招录机关负责现场资格审查面试人选,确定面试人员,发放《面试通知单》。
在资格审查过程中,凡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以及未按指定时间、地点参加现场资格审查的,招录机关将取消其面试资格。因取消资格出现的职位上的人员空缺,由招录机关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
2. 如何查询是否进入面试人选范围?
笔试成绩公布后,考生可登录日照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2016年公务员考录专题”查询面试公告,了解自己是否进入面试人选范围。
递补面试人选,由招录机关在指定的时间内通过电话方式告知递补人员。有关考生在此期间应当保持联系方式畅通。
3. 如何领取《面试通知单》?
面试人选应在面试公告规定的时间内,与招考机关取得联系,在指定时间、地点提交有关审查材料,领取《面试通知单》,确认参加面试。逾期未到指定地点提交有关审查材料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4. 领取《面试通知单》需要提供哪些现场资格审查材料?
面试人选除向招录机关提交本人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户口簿(大学专科毕业生、我省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高级班毕业生提供)、《录用公务员报名登记表》、《报考公务员诚信承诺书》、笔试准考证、1寸近期同底版免冠照片3张以及相关证明材料外,应届毕业生报考的,应提交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学历学位证书已发放的,要一并提交);其他人员报考的,应提交国家承认的学历证书(须在2016年3月24日前获得,含我省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高级班毕业证书),其中,在职人员还应提交有用人管理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介绍信(经招录机关同意,也可在体检和考察前提供)。此外,报考“面向当地户籍(生源)人员”职位的人员中,具有用人单位所在县(市、区)户籍的,须提供户口簿;生源地为用人单位所在县(市、区)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含科研院所)2016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供学校出具的生源地证明材料。报考“面向在当地工作3年以上的优秀人才”职位的人员,须提供有用人管理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介绍信和证明本人在用人单位所在县(市、区)工作3年以上的相关证明材料。
报考“面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职位的面试人选,除向招录机关提交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大学专科毕业生提供)、《录用公务员报名登记表》、《报考公务员诚信承诺书》、笔试准考证、1寸近期同底版免冠照片3张、毕业参加服务项目当年就业主管机构签发的报到证和与主管部门签订的聘用合同等相关证明材料外,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项目的人员要出具县以上组织部门考核认定的证明材料;参加“三支一扶”计划项目的人员要出具山东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签发的《招募通知书》和县以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考核材料;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的人员要出具共青团山东省委考核认定的证明材料、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应届毕业生报考的,还应提交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学历学位证书已发放的,要一并提交);其他人员报考的,应提交国家承认的学历证书(须在2016年3月24日前获得),其中,在职人员还应提交有用人管理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介绍信(经招录机关同意,也可在体检和考察前提供)。
我省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高级班毕业生已与用工单位签订就业(定向培养)协议或劳动合同的,要出具用工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经招录机关同意,也可在体检和考察前提供)。
5. 什么时间、地点进行面试?
面试的具体时间、地点见领取的《面试通知单》。考生应认真阅读《面试通知单》,了解面试纪律要求,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面试。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面试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6. 面试采取什么形式?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无领导小组讨论、演讲等方式,实行考官和考生双抽签的办法。面试考点实行封闭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