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身体健康;
4、中级岗位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70年5月25日以后出生),初级岗位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5年5月25日以后出生);
5、应届毕业生能按时毕业并取得相应毕业证和学位证;
6、符合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其他相关条件。
(二)岗位条件
详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
(三)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以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应聘人员不能报考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岗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