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考生:
为了进一步做好 资格复审及面试工作,为广大考生提供优质、高效、便捷的考务服务。经研究决定,各招录单位在对考生资格复审合格后,按照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降低我省32项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的通知》(皖价费〔2006〕240号)的文件规定,代收公务员面试费用(70元/人),面试通知书发放事宜另行通知。
面试前,市考录办将在市公务员局、市人事考试网等网站,发布合肥市2016年公务员考录面试时间、地点等通知,考生按照通知的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携带相关证件材料到考点参加面试即可。
特此通知
市考录办
2016年5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