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高等学校:
你们关于增设或备案专业的请示收悉。按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12年)》、《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管理规定》和《教育部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设置管理办法>和<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目录(2015年)的通知》等有关文件精神,以及省普通高等学校专业设置评议委员会的评议意见,根据我省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需求,经研究并报教育部备案、审批,同意郑州大学等44所高等学校增设“网络与新媒体”等141个本科专业(见附件1);河南经贸职业学院等90所高等学校增设“学前教育”等373个高职高专专业(见附件2)。
凡本次公布高等学校新增设的专业,可自2016年开始招生,纳入高等教育事业发展规划。各校要切实加强新增专业建设,加大新增专业的建设力度,保证教育教学质量。
附件:
河南省教育厅
2016年5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