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经局领导批准,我中心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兼职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兼职教师是指受我中心聘用,兼职担任某一门专业工种的理论教学或实习教学任务,并能在时间上配合我中心教学计划安排,且与我中心签订聘用协议的职业培训机构、高职院校教师、企业高技能人才和社会自由职业人员。属课时制非编制人员。
(一)招聘范围
高职院校教师、职业培训机构教师、企业高技能人员、已参加社会保险的自由职业者和退休人员。
(二)人员条件
1.热爱教师岗位,组织纪律性强,有较强的敬业精神,有责任心,遵守中心的相关规章制度;
2.具有较丰富的教学经验,熟悉职业技能培训的特点和教学规律;
3.具有高级工(中级专业技术职称)及以上技术等级或专业职称,并拥有较丰富的实践工作经验;
4.身体健康,原则上男性不超过65岁,女性不超过60岁。
二、招聘专业
维修电工、叉车司机、电焊工、育婴师、养老护理员、中式面点师、西式面点师、家政服务员、中式烹调师、营养配餐员、茶艺师、评茶员、电子商务师、计算机操作员、菌类园艺工、果树园艺工、花卉园艺工、蔬菜园艺工。
三、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
采取现场报名方式。即可以个人报名,也可以培训机构统一报名。
报名时间:2月24日—27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7:00。
报名地点:紫金山路36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大厅306房间。
报名时,应聘人员需提交一下个人信息资料。
1、工作经历证明(以2016年1月31日为截止时间)。
2、本人身份证、学历和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职称证书、职业资格证书、教师资格证书等原件和复印件。
(二)资格审查
报名时由培训督导科现场进行资格初审,不具备报名条件的不予报名。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资格初审结果不作为确定符合应聘条件的最终依据。反在后续工作中发现初审通过人员不符合应聘资格或弄虚作假等问题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应聘资格。
四、面试
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于2月29日上午9:00到北江支路102号第一公共实训基地参加面试、试讲。届时将由中心成立的兼职教师公开招聘评审小组(成员名单详见附件)统一评定,择优聘用。
五、公示
对面试通过的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我中心与拟聘用人员或职业培训机构签订聘用协议。
六、劳动报酬
依据所担任具体培训班次的人数、上课时间和鉴定考试率等因素双方协商确定。
招聘咨询电话:0532-86977598。
2016年2月17日
附件:兼职教师公开招聘评审小组组成人员
组长:王植彬 区劳动培训技术指导中心主任
成员:孙 强 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科长
贾春刚 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科长
丁明国 区劳动就业服务中心代理科科长
薛伟龙 区劳动培训技术指导中心副主任
戈锦春 区劳动培训技术指导中心主任助理
梁衍立 区劳动培训技术指导中心督导科负责人
邢翠霞 区劳动培训技术指导中心教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