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资格审查的时间、地点
时间:2016年5月31日—6月2日上午9:00—11:50,下午2:00—16:30;6月3日上午9:00—11:50。
地点:枣庄市教育局(枣庄市新城区和谐路690号)二楼报告厅。
二、资格审查时提交的材料
1、参加资格审查人员均需提交的材料:《2016年枣庄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应聘人员诚信承诺书》、笔试《准考证》、户口簿及二代身份证和一寸正面免冠照片2张(与网上报名上传照片同底版)。
2、按照岗位要求需提交的材料:
国家承认的学历证书、学位证书。
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须同时提交就业主管机构签发的报到证(2016届毕业生暂未发学历学位证和报到证的,提交院校教务处出具的是否应届毕业生及能够正常获得学历、学位、专业的证明信或就业推荐书,研究生学历的需注明研究方向)。
与报考岗位一致的相应教师资格证书(2016届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提交承诺书,见附件4;2016届非师范类毕业生及报考幼儿园教师岗位的2016届专科毕业生同时提交教育部相关网站公布的笔试成绩查询电脑截图);心理健康教育教师同时提交相应教师资格证书和三级及以上心理咨询师证书。
在职在编人员、定向委培毕业生、已经就业或签订就业协议书的毕业生以网上资格审核时提交的同意报考证明为准;已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书的2016届毕业生,须提交就业协议单位同意参加应聘的证明;服务基层项目人员,还须提交有用人管理权限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网上资格审核时已提交的不再提供);实行人事代理的,须提交人事代理机构出具的人事代理证明信。
3、上述材料(除照片)均需提交原件和复印件,并在资格审查时按照《资格审查证件材料及排序表》的序号进行排序提交。
枣庄市教育局
2016年5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