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航空航天大学2016年研究生新生报到须知
来源:北京航空航天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阅读:1379 次 日期:2016-05-30 17:32: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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祝贺您被录取为北京航空航天大学研究生!请您仔细阅读本报到须知,按要求做好入学准备。

一、报到日期及地点

报到日期:二〇一六年八月三十一日,具体要求请报到前登录http://graduate.buaa.edu.cn查看研究生院网站相关通知。

报到地点:北京航空航天大学迎新接待站,具体地点为北航学院路校区图书馆前的求是广场。

二、报到凭证

新生须在2016年7月7日8:00至7月31日18:00期间,先进行网上报到,并于8月31日当天,到迎新接待站进行确认。

2016年7月7日8:00至7月31日18:00,新生请登录研究生教育综合信息管理系统进行网上报到(网址为http://gsmis.graduate.buaa.edu.cn/gsmis/main.do),用户名为录取通知书上的“培养学号”,初始密码为身份证号上的“出生日期”(八位,如1991年1月2日即19910102,首次登录后可自行修改),在“新生报到”菜单在线办理相应的手续后,打印出研究生入学报到单作为报到凭证,其它证明均不作为报到凭证(攻读北航研究生的军队干部请仔细阅读本通知第十一条相关要求)。网站7月31日后会自动关闭,请同学们务必提前安排好时间办理。(登录研究生教育综合信息管理系统网上报到若有问题,请咨询研究生综合管理处010-82315113。)

三、党(团)组织关系

1、党组织关系:党组织关系一律报到时交录取学院,由录取学院交学校组织部。

(1)党组织关系在北京的考生(不包括在京国家机关、部队),抬头写“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党委组织部”;党组织关系在外地,或者在京国家机关、部队的考生,抬头写“北京市委教育工委组织处”或“北京市委组织部”。

(2)去往单位都写“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党委组织部”。

2、团组织关系一律凭团员证办理,请务必按团员证的使用规定办好转出手续,报到时交录取学院,由录取学院交学校研究生团委。

四、户口

录取类别为“非定向”的研究生,请按照我校安全保卫处户口办公室《关于2016级研究生新生户口迁移的说明》的要求办理,本校升学且户口为北航集体户的新生无需办理转迁户口。

录取类别为“定向”的研究生不转迁户口。

新生在进行网上报到时,注意户口信息填写内容须与提交的《常住人口登记卡》对应的集体户口首页的“住址”信息或《户口迁移证》的“原地址”信息一致。

五、档案

需调档的硕士生(即录取类别为“非定向”且不是北航应届本科毕业生)必须持“调档函”(调档函随录取通知书一并发放)通知档案所在单位,并于2016年7月15日前将人事档案以中国邮政EMS标准快递的方式邮寄到北京航空航天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详见“调档函”上的说明及要求);

博士生调档工作按照研招办网站相关通知办理。

我校研招办将在开学前进行档案清查,对于档案未到考生,于新生报到时由录取学院通知考生,请考生届时与档案单位联系催要。若仍未到,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六、行李托运

1、如需要托运行李,一律办理快件,并把“北京航空航天大学研究生新生行李签”粘贴在行李明显位置。

2、凡在报到日期当天到达北京站和北京西站的行李由学校后勤保障处统一提取。届时,后勤保障处将在学校设立专门的行李提取点(地点为体育场看台下室内跑道),学生凭行李托运单前往校内提取点提取行李。提前和过期到达的行李、到达其他车站的行李则由新生自行提取。

七、入学资格复审

由应届本科毕业生录取为学历硕士或博士研究生的新生,必须携带本科毕业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入学报到时交录取学院审验。应届本科毕业生入学时,未取得录取当年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取消录取资格。

由应届硕士毕业生录取为博士研究生的新生,必须携带硕士学位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或硕士学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入学报到时交录取学院审验。若无法提交,取消录取资格。

八、住宿

录取类别为“非定向”的新生由学校根据住宿资源情况统筹安排;录取类别为“定向”的新生住宿,学校不负责提供。

九、缴费

1、新生缴费按照我校财务处《研究生新生缴费说明》办理。根据研究生院管理规定,新生需缴齐当年学费和住宿费后方可进行学籍注册与选课。

2、若考生为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应届本科或应届硕士毕业生:

(1)银行卡:学校不再代开银行卡,请继续保留和使用北航本科或硕士阶段原有的银行卡。

(2)校园卡:学校为了保证新校园卡的正常使用,北航本科或硕士阶段原有的校园卡预计在8月底统一销卡,具体时间另行通知(见财务处网站)。

十、体检

按上级有关规定,新生报到后需进行入学体检;年龄在45岁以下、五年内未注射过麻疹疫苗的需进行疫苗注射(麻疹、风疹、腮腺炎三联疫苗)。体检费及疫苗费按卫生局规定标准收缴(体检费121元,疫苗费88元),费用自理。

十一、其它

1、因家庭经济困难暂时无法缴纳学费的研究生,请按照《北京航空航天大学研究生新生入学“绿色通道”温馨提示》的要求办理。如需办理国家助学贷款,请按照《研究生国家助学贷款办理须知》的要求准备相关材料。

2、攻读北航研究生的军队干部(含强军计划、国防生返校读研、军队干部就读高研班等)需填写《军队干部攻读北航研究生基本情况登记表》(一式两份),由所在单位填写意见,入学报到时,持登记表先到驻北航选培办(如心北楼303,联系电话82328229)或选培办现场报到处报到,再到所在学院办理入学报到手续。

3、新生必须在“研究生录取通知书”指定的时间内到我校报到。如有特殊原因不能按时报到者,需事先向录取学院研究生工作负责人请假。未请假且逾期两周不报到者,取消入学资格。

4、各相关部门联系方式

(建议新生有问题及早咨询,如遇暑假,请登录各部门网站查询并拨打其公布的假期值班电话)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组织机构代码:40001122—7

北航研究生院网址:http://graduate.buaa.edu.cn

北航研招办网址:http://yzb.buaa.edu.cn

北航财务处网址:http://cwc.buaa.edu.cn

研究生综合管理处:010-82338507

迎新网上系统咨询:010-82315113

研究生团委:010-82338852,电子邮箱 yanzuzhibu@126.com

研究生招生咨询电话:硕士010—82314369、82316674、82317637 博士010—82317794

北航研招办电子邮箱:yzb@buaa.edu.cn

组织部电话:010-82339065、82317586

财务处电话:010-82315452

户口办公室电话:010-82317764

后勤保障处电话:010-82317081 (行李托运电子邮箱buaahq@buaa.edu.cn)

后勤保障处公寓管理服务中心电话:010-82358189 电子邮箱xs@buaa.edu.cn

校医院体检科电话:010-82335112

附件:各学院研究生工作负责人电话及邮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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