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农委(林业局),泰州医药高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农工办,市各有关单位:
根据省职称办统一部署,现将《关于做好2016年林业工程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有关工作的通知》(苏林职称办[2016]1号)转发给你们,请对照申报要求认真做好材料审核工作。申报人员在完成本系统(单位)组织的继续教育专业科目学习任务的同时,还须在近5年内(2011-2015年)完成至少5门专业技术人员公需科目远程教育培训学习任务并取得合格证书。申报材料请于2016年6月15日前报送到泰州市农委人事处(联系人:李红粉,联系电话:86893949)。
2016年5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