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亳州市2016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实施方案》规定,现将2016年亳州市考录公务员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和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人员成绩(见附件)公告如下。
在保证新录用公务员基本素质的前提下,按照“确保大多数职位都有合适的竞争人选;体现省、市、县、乡以及特殊职位层次对能力的不同要求;适当降低基层一线职位进入门槛”的原则,参照往年做法,确定最低合格分数线如下:
1.省本级机关:公共科目笔试成绩不低于110分,且《行政职业能力测试》不低于55分。
2.市级机关:公共科目笔试成绩不低于105分,且《行政职业能力测试》不低于50分。
3.省派出机构(主要是省属监狱、省国家安全厅市局、省检察院派驻机构、省经信委属市级无线电管理处、省公安厅黄山机场分局、省林业厅扬子鳄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省水文局市局、国家统计局安徽调查总队市调查队等职位):公共科目笔试成绩不低于100分,且《行政职业能力测试》不低于50分。
4.县、乡机关:公共科目笔试成绩不低于100分,且《行政职业能力测试》不低于45分。
5.人民警察特殊专业技能职位:公共科目笔试成绩不低于85分,且《行政职业能力测试》不低于40分。
其他有关信息将陆续在亳州市人事考试网发布,请各位考生及时主动到指定网站了解相关信息。其中,报考省直机关职位的,请关注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报考各市职位的,请关注各市指定网站;报考广德、宿松县职位的,在体能测评、资格复审等后续环节,请关注宣城、安庆市指定网站。
特此公告。
附件:亳州市2016年考试录用公务员笔试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人员成绩
详情请查看:http://www.ahlxrsj.gov.cn/shownews.asp?news_id=5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