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交通委员会路政局2016年补充录用公务员资格审查公告
来源:北京市交通委员会 阅读:803 次 日期:2016-05-31 16:46: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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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北京市各级机关2016年度补充录用公务员工作实施方案》有关工作要求,现将我局2016年补充录用公务员资格审查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资格审查时间

2016年6月2日

上午9:00—11:30

下午13:30—17:00

二、资格审查地点

北京市交通委员会路政局一层第 1会议室。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广安门内大街317号。

乘车路线:

公交路线:19、109、40、5、38、717、57、613、687、特5、747路到广安门内下车。

地铁:7号线广安门内站A出口向西直行150米即到。

三、现场资格审查所需材料

考生须持网上打印的报名表、身份证原件、户口本原件(如果考生为集体户口,还需持户口本首页复印件)以及招录职位资格条件要求的相关等级、资格、资质证书原件,进行现场资格审查。除上述材料外,考生还需提供以下材料:

1.报考面向2016年应届毕业生职位的考生,须提供学生证、校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等材料原件(在外地院校就读的北京生源考生还须携带本人户口本(卡)原件);对于京外“985”高校全日制大学本科以上应届优秀毕业生,除上述材料外,还需提供校级以上“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或者一等以上优秀学生奖学金证书;获得相当于校级以上“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一等奖学金”等同等次其它奖励项目的,应同时提供毕业学校校级就业主管部门开具的证明;

2.报考要求“基层工作经历最低年限”为“无限制”职位的考生,如为2016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供第1条所述材料,如为具有北京市常住户口的人员,须提供户口本原件(包含首页及本人页),如果考生为集体户口,还需持户口本首页复印件。

四、注意事项

1.经现场资格审查,合格人数达到规定的面试比例后,我单位不再对其他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2.资格审查当天本人不能到场的,可由他人代理进行现场资格审查,代理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件;

3.对于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资格审查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4.请将所携带的所有原件资料,各复印一份,审核后单位留存。纸张要求为A4;

5.请考生及时关注路政局网站查询有关招录通知。

联系人:孟老师

联系电话:63032255-6824

北京市交通委员会路政局人事处

2016年6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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