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职业资格)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2016年职称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连职称办[2016]2号)精神,经市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职业资格)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市职称办”)审核同意,2016年交通公路(水运)工程专业员级、助理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评工作正式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格条件
在全市交通运输行业事业单位、企业及其他社会组织中具体从事交通公路(水运)工程专业技术工作并符合初定或考评资格条件的人员,均可按有关程序规定申报交通公路(水运)工程员级、助理级专业技术资格。
(一)初定资格
符合以下条件的人员,可按规定程序和渠道申报初定交通公路(水运)工程专业员级、助理级专业技术资格。
1. 获得中专及以上学历(位),在校学习专业与交通工程类专业一致或相近。
2. 在与所学专业对口的交通公路(水运)工程专业技术岗位的任职年限符合以下条件:
① 员级:中专及以上学历的,需从事交通公路(水运)工程专业技术工作满1年。
② 助理级:大学专科学历的,需从事交通公路(水运)工程专业技术工作满3年;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的,需从事交通公路(水运)工程专业技术工作满1年。
3. 完成规定的继续教育学习任务并经市人社部门审验合格。
(二)考评资格
非交通公路(水运)工程对口专业毕业的人员,仍按“以考代评”模式,报考人员必须满足以下要求:
1. 在交通公路(水运)工程专业技术岗位的任职年限符合以下条件:
① 员级:中专及以上学历的,需从事交通公路(水运)工程专业技术工作满1年。
② 助理级:中专学历的,需取得交通公路(水运)工程员级资格满4年或在交通公路(水运)工程专业技术岗位工作满5年;大学专科学历的,需取得交通公路(水运)工程员级资格满2年或在交通公路(水运)工程专业技术岗位工作满3年;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的,需在交通公路(水运)工程专业技术岗位工作满1年。
2. 任期内年度考核结果均为合格及以上格次。
3. 完成规定完成的继续教育学习任务并经市人社部门审验合格。
二、报名审查
(一)报名时间
所有申报材料须于2016年7月8日前由单位集中报送至市交通运输局政治处,逾期一律不予受理。
(二)收费标准
按有关规定收取考评费用,标准为80元/人。
(三)程序安排
各县交通运输局负责组织本地区交通公路(水运)工程专业员级、助理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工作,所有申报材料须经当地职称部门审核同意后集中报送;市各有关单位负责组织本单位交通公路(水运)工程员级、助理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工作,所有申报材料须经上级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集中报送;外资企业、民营企业、个体工商户等非公经济组织的交通公路(水运)工程专业技术人员,须由所在工作单位推荐并经人事代理机构审核同意后集中报送。
(四)材料要求
1. 初定材料
申请初定人员应真实、准确、规范地填写《初定专业技术资格呈报表》(附件1,一式2份,统一使用A4纸正反面或使用A3纸按“手册”版式打印),其中“申报专业学科”在交通路桥工程、交通公路机械、交通汽车工程、交通港航工程和交通船舶运用工程5个专业学科中选填,资格等级统一填写“员级”或“助理级”。
同时,申请初定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向所在单位提交以下审验材料:
① 本人近期同底1寸免冠正面彩照3张。
② 学历(位)证书、学历(位)验证报告(可通过“学信网”查询验证)、聘岗证书和继续教育证书,所有材料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一式1份,须由单位审核人明确签写审核意见、姓名、日期并加盖单位公章)。
经审验无误后,由单位统一填报《初定专业技术资格审查表》(附件2,一式1份),经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上、下半年分别于2016年7月8日、11月15日前集中报送市交通运输局政治处。
2. 考评材料
参加考评的人员需在报名时提供以下审验材料:
① 《连云港市交通公路(水运)工程员级、助理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表》(附件3,一式1份)。由申报人填报,并经所在单位和隶属的职称管理部门共同审核推荐。
② 《连云港市交通公路(水运)工程专业知识考试报考人员花名册》(附件4,一式1份)。由申报人所在单位填报,经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集中报送市交通运输局政治处,同时将电子表格报送业务邮箱:jtjzzc@163.com。
③ 学历(位)证书、学历(位)验证报告(可通过“学信网”查询验证)、聘岗证书、年度考核、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一式1份,须由单位审核人明确签写审核意见、姓名、日期并加盖单位公章)。
④ 本人近期同底1寸免冠正面彩照2张,使用圆珠笔在照片背面签名并轻粘在报名表上。
三、考试安排
2016年交通公路(水运)工程专业员级、助理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采用笔试方式进行,时间初定于8月上旬,考试具体事宜另行通知。员级、助理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分别设定合格分数线,考试合格人员即获得相应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内容为交通公路(水运)工程各类行业管理条例、技术规范、专业基础及其应用知识,复习参考资料已上传至市交通运输局门户网站“资料下载”栏目供下载使用。
四、其他事项
(一)所有申报材料的有效时间为2015年12月31日前。原件材料和申报材料统一使用档案袋装放,材料袋上需自行制作并粘贴目录。资格审查结束后集中退还原件,考试结束后集中退还或销毁申报材料。
(二)申报人需自主收集、整理及装订申报材料,自觉遵守专业技术资格报考纪律,所有材料要求真实准确、书写工整、完备齐全,复印件材料与原件必须一致,严禁虚报、编造甚至伪造评审材料等不良行为,一经发现,取消本人当年申报资格,并自查实的下一年起3年内不予各级申报专业技术资格。申报人、申报单位须同时填写《专业技术资格申报材料真实性承诺书》(附件5,一式1份),《承诺书》随申报人材料一同装订上报。
(三)各单位要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做好材料审核、报送和推荐等工作,应安排专职人员负责具体工作。所有申报材料中均须由审核人明确签写审核意见及日期、本人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严禁包庇、纵容甚至协助造假等不良行为,一经发现,将按有关规定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四)以上材料及表格统一使用A4纸打印,电子文档可在连云港远程教育培训网“职称之窗”栏目“表格下载”或连云港市交通运输局门户网站“资料下载”栏目中自行下载使用。联系人:吕银龙,联系电话:858172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