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海淀区2016年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面试考生纪律公告
来源: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政府 阅读:2320 次 日期:2016-06-01 14:39: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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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考生应于13:00到达指定面试考点候考室报到,入闱封闭管理,抽签确定面试顺序。

2、面试准时开始,面试开考后考生不得入场,迟到考生按自动弃权处理。

3、考生须携带本人身份证报到,否则不得参加面试。

4、考生在候考和面试期间,须关闭手机等通信设备,交工作人员集中统一保管。

5、考生在候考室集中封闭管理,不能以任何形式与外界联系,上洗手间须征得工作人员同意。

6、考生要听从工作人员的安排,面试前应在候考室等候,不得大声喧哗,不得吸烟,不得向工作人员打听面试内容、题型等,不得擅自离开候考室。

7、面试结束后,考生不得将草稿纸带出考场,须在工作人员引导下到候考室门口领取本人通讯工具等物品,并做好签字确认后迅速离开,不得在面试考场附近逗留和议论,不得利用通讯工具和其他方式向场内考生传递有关试题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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