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2.在南溪区具有3年以上事业单位工作经历,近3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3.年龄在30-45岁之间,具体见岗位表;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所需的身体条件;
5.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和《岗位表》中各岗位所要求的具体条件。
年龄、工作经历等时间的计算均截至2016年6 月 16日。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 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2. 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的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 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4.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