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牡丹江市绥芬河市考试录用公务员拟进入面试人员资格确认通知
来源:绥芬河市人民政府 阅读:859 次 日期:2016-06-03 16:42: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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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黑龙江省2016年度艰苦边远地区县(区)、乡(镇)机关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相关规定,为切实做好本次招考面试人选资格确认工作,现将拟进入面试考生进行现场资格确认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格确认范围

根据笔试总成绩和有关规定,按招考计划人数3倍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的名次、且达到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为参加资格确认人选。

二、确认时间、地点

时间:6月7日 上午8:30-11:30 下午1:30-5:00

地点:绥芬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三楼小会议室(绥芬河市新兴街60号劳动保障大厦)

联系电话:0453-3988751

三、考生须提供的相关材料

1、考生须携带本人身份证、笔试准考证、与网上报名一致的毕业证、学位证及报考职位要求其它资格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与网上报名一致的照片1张。如果是以高中学历报考的考生,尚需提供高中的学籍材料原件及复印件,毕业学校和教育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原件。2016年毕业尚未发放毕业证的,需提供学校出具的毕业信息证明和毕业生就业推荐表。

2、社会在职人员需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

3、档案挂靠人员需提供档案托管证明。

4、报考应届生职位的考生,另需提供派遣通知书或报到证原件及复印件。

5、报考项目生职位的考生,另需提供省项目生主管部门出具的符合身份条件的证明材料原件。

6、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职位的考生,另需提供大学生退役士兵批准入伍地的县(市、区)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出具的符合身份条件的证明材料原件。

四、确认相关要求

1、参加资格确认的考生必须本人按指定时间到现场进行资格确认。如无特殊原因,不在指定时间内参加资格确认者,视为本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2、凡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或其他不符合招考条件的,将按照有关规定取消该考生参加面试的资格,考生本人须在资格确认表上签字,并依次进行递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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