选择部分专业开展综合评价招生改革试点请问具体如何实施?
来源: 阅读:803 次 日期:2016-06-04 09:55: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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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自2016年起,在部分中央部属高校和办学水平较高的省属本科高校,选择部分专业开展综合评价招生改革试点,请问具体如何实施?

答:在部分中央部属高校和办学水平较高的省属本科高校,选择部分专业探索实施本科高校综合评价招生试点,是我省高等学校招生录取方式改革的重大突破。这种招生录取方式概括起来说,就是 “3+3+学校考核(综合素质评价+面试)”,即3门统一考试科目(语数外)、3门考生自选的等级考科目以及考生“高中阶段的综合素质评价+面试”成绩。试点高校依据考生的统一高考成绩、依据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依据学校考核成绩,按比例形成综合成绩,择优录取。综合评价招生突出了招生录取对学生的综合素质评价信息的使用,注重了学生的综合素质,进一步扩大了高校招生录取的自主权。

开展本科高校综合评价招生试点,要求高中学校将学生的思想品德、学业水平、身心健康、兴趣特长、社会实践等内容以指标的形式呈现出来,建立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档案与平台,明确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程序;高等学校招生录取过程中要对学生综合素质评价过程性表现和标志性成果进行考核、分析,以面试等有效的分析方式将考生的综合素质评价信息转化成为等级或成绩,或者以测评的方式形成考生的综合素质评价成绩,并在考生总成绩中占一定的比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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