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方案》将继续完善和规范高校自主招生,请问有哪些具体要求?
答:一是自2015年起,自主招生放在每年全国统一高考之后、高考成绩公布之前进行,录取安排在本科批次前。
二是对考生来说,申请参加高校自主招生的学生应参加夏季高考,接受报考学校的考核,达到相应要求,自主招生入选考生高考总分原则上不低于试点高校在我省同批次同科类录取控制分数线,取消本科录取批次后,高考成绩要求由高校研究确定,对学科特长或创新潜质、综合素质特别突出的个别优秀考生,经向社会公示后,由试点高校提出破格录取申请,经省招生委员会核准后录取。
三是对高校来说,高校应结合本校相关学科、专业特色及培养要求,合理确定考核内容和形式,探索完善科学、有效、简便、规范的考核方式,规范并公开自主招生办法、考核程序和录取结果,不得采用联考方式或组织专门培训;招生高校要进一步完善申请报名和审核程序,规范录取程序和要求,做到信息全面公开公示,自觉接受监督,试点高校应根据本校招生简章,由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入选资格考生、专业及优惠分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