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人社职〔2016〕41号
盐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盐城市统计局
关于2016年度统计专业技术资格
考试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计局,城南新区组织人事部,市直及省属驻盐各有关单位:
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统计局《关于2016年度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苏人社发〔2016〕156号)精神,为切实做好我市2016年度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各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分工
(一)2016年度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统计局共同负责。
(二)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核和验证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以下简称“市人社局专技处”)、市统计局办公室共同负责。教材征订与培训工作由市统计局负责。具体考务工作由市人事考试中心组织实施。
二、时间安排与考区设置
2016年度统计专业技术初、中、高级资格考试时间定于10月16日(周日)。请严格按照《2016年度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计划》(附件)的要求,认真做好各个环节的考务工作,确保考试工作顺利进行。
2016年度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初、中级)原则上将在盐城市设立考点考场,高级资格考试全省统一集中在南京设立考点,具体考试地点可从准考证上获知。
三、科目设置、试题题型及答题方式
统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科目为《统计学和统计法基础知识》、《统计专业知识和实务》2科,中级资格考试科目为《统计基础理论及相关知识》、《统计工作实务》2科;初、中级科目试题均为客观题,在普通答题卡上作答,每科考试时间均为2.5小时,采取闭卷笔答方式。高级资格考试科目为《高级统计实务与案例分析》1科,试题题型为主观题,在专用答题卡上作答,考试时间为3个小时,采取开卷笔答方式。
报考人员应考时,可携带黑色墨水笔或签字笔、2B铅笔、无声无文本编辑存储功能的计算器、橡皮等文具。参加高级资格考试者,还可携带与考试相关的参考书籍、资料(非电子设备)入座。其他物品应统一放置考场指定处。
答题所用草稿纸由考点统一配发,考后收回。
四、报考条件
(一)报考统计专业技术初、中级资格者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遵纪守法。
2.热爱统计工作,能够履行岗位职责,完成本职工作任务,遵守职业道德。
(二)报考统计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者除具备上述基本条件外,还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中专毕业,从事统计及相关专业工作满10年,取得统计专业初级资格。
2.大专毕业,从事统计及相关专业工作满6年。
3.大学本科毕业,从事统计及相关专业工作满4年。
4.获得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学历(学位)或研究生班结业,从事统计及相关专业工作满2年。
5.获硕士学位后从事统计及相关专业工作满1年。
6.获得博士学位。
(三)报考统计初级专业技术资格除具备上述基本条件外,还应具备下列条件:
高中毕业及以上学历。
(四)报考统计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获得统计学或相近专业(数学与应用数学、信息与计算科学,下同)博士学位后,从事统计专业工作满2年;
2.获得统计学或相近专业硕士学位,通过全国统一考试取得统计师、会计师、审计师或经济师资格(以下简称中级资格)后,从事统计专业工作满3年;
3.获得统计学或相近专业本科学历或者学士学位,取得中级资格后,从事统计专业工作满4年;
4.获得统计学或相近专业大学专科学历,取得中级资格后,从事统计专业工作满6年;
5.获得非统计学或非相近专业上述学历、学位,取得中级资格后,其从事统计专业工作的年限相应增加1年。
(五)报名条件中有关学历的要求是指经国家教育部承认的正规学历;有关工作年限的要求是指报名人员取得学历前后从事本专业工作时间的总和,其截止日期为2016年12月31日。
(六)对尚未获得学历证书的中专或大专院校的应届毕业生报考初级资格时,持学生证等有效证件即可。
五、报名组织
(一)2016年度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采取实行网上报名、网上支付,不接受现场报名(缴费)。报名网站为盐城人事考试网,网址为:http://www.ycks.gov.cn。全省统一网上报名时间定于6月8日-6月23日,本次考试报名采取先审核后缴费的方式。报考人员网上缴费截止时间为6月26日。
(二)现场资格初审时间为6月24日。现场资格初审地点统一设在盐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西楼一楼人才市场大厅(盐城市东进中路88号)。市人社局专技处考试报名资格条件咨询电话:88193016。市人事考试中心网上报名技术咨询电话:86668515、88195106、88195104。请报考人员合理安排参加现场资格初审的时间,确保按时缴费。
凡新报考者,须在报名网站上如实填写各项报名信息,并按规定将有关报考材料送指定地点接受资格审查。
需送交的材料清单如下:
1.网上下载的报名表;
2.本人身份证(或军官证)及复印件;
3.相应的学历证明及复印件;
4.从事统计工作年限的证明原件(报考初级资格者或获博士学位报考中级资格者免)。
往年参加过此项考试的报考人员,持往年准考证可直接办理同级别考试的报考手续,无需再提供备审材料(报名表除外)。请做好此类人员的资格复审工作。
(三)对报考人员的报名材料应认真审核原件,对按要求提供的复印件,审核人员必须在确认审核无误后签名并加盖审核印章。凡未按要求签名和加盖审核印章的相关材料,一律视为无效材料。
(四)报考人员应对照报考条件认真自查报考资格,网上支付成功后,一旦在终审中被查出不具备报考条件而被取消报考资格者,所支付报名费用将不再退回。
(五)未在规定时间内送审材料的,视同不具备报考条件,或自动放弃。
(六)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将会同省统计局对报考人员报名资格进行终审。
六、打印准考证
报名成功的考生可于9月29日-10月13日登陆报名网站,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
七、教材征订及培训工作
2016年度统计专业技术初、中级资格考试继续使用2010年度的考试大纲;高级资格考试使用2012年度的考试大纲。各级别资格考试大纲均已公布在国家统计局官方网站“统计服务”栏目内的“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专栏(网址:http://www.stats.gov.cn/tjfw/tjzyjszgks/)。
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辅导教材征订工作由市统计局办公室负责,联系电话:88190709。
八、成绩查询
12月下旬,报考人员可登录国家统计局官方网站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专栏(网址:http://www.stats.gov.cn/tjfw/tjzyjszgks)查询考试成绩及合格标准。
九、收费事宜
根据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调整我省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的复函》(苏价费〔2003〕124号、苏财综 〔2003〕41号)和省财政厅、物价局《关于同意收取高级统计师资格考试收费的复函》(苏综财〔2011〕96号)的规定,2016年度统计专业技术初、中级资格考试按每人120元标准收取报名考试费用;高级资格考试按每人110元标准收取报名考试费用。
凡需考试费用票据的考生可于7月25日-29日凭本人身份证和报名表至盐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西楼3楼规划财务处(盐城市东进中路88号)领取,逾期将视为自动放弃,联系电话:88195306。
十、其他
市人社局专技处监督电话:88195105。
江苏人事考试网网址:rsks.jshrss.gov.cn
盐城人事考试网网址:www.ycks.gov.cn
盐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盐 城 市 统 计 局
2016年6月2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