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2015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和《关于对怀孕考生参加体检有关问题的复函》(国公考录函〔2009〕07号)等有关规定,覃晓华同志经过笔试、面试程序。因其当时怀孕未参加体检,暂缓录用。现其孕期结束,已按规定完成体检并体检合格,且考察合格。拟录用覃晓华同志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现予以公示(名单见附件)。公示期间,如对拟录用人选有异议,请于2016年6月12日前以书面形式邮寄或直接送防城港市东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并署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过期不予受理。
一、公示时间:2016年6月6日—6月12日
二、邮寄材料地址:广西东兴市人力资源市场三楼(广场路11号),邮政编码:538100
三、联系电话:
防城港市东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770—6260036
防城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770—2822216
防城港市东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6月6日
附:防城港市东兴市财政局2015年度拟录用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名单详情请参考:http://fcg.gxrc.com/ds/fc/Article.aspx?ArticleID=74024
序号 | 姓名 | 性别 | 民族 | 准考证号 | 报考部门 | 拟录职位 |
1 | 覃晓华 | 女 | 壮族 | 15106036115 | 防城港市东兴市财政投资评审中心 | 技术人员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