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科技大学2016年硕士研究生学费标准公示
来源:北京科技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阅读:1655 次 日期:2016-06-06 16:29: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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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别 |
学费标准(万元/学年) |
备注 |
非定向就业 |
定向就业 |
学术型硕士 |
0.8 |
学制2.5年各专业:1.2 |
学术型 |
学制2.0年各专业:1.5 |
工程硕士 |
0.8 |
学制2.5年各专业:1.2 |
专业学位 |
学制2.0年各专业:1.5 |
工商管理硕士(MBA) |
3.4 |
4.5 |
专业学位 |
公共管理硕士(MPA) |
1.5 |
2.3 |
专业学位 |
会计硕士 |
1.0 |
4.0 |
专业学位 |
法律硕士 |
1.1 |
2.0 |
专业学位 |
翻译硕士 |
1.5 |
1.5 |
专业学位 |
文物与博物馆硕士 |
1.2 |
1.5 |
专业学位 |
社会工作硕士 |
1.6 |
1.6 |
专业学位 |
注:1.以单独考试方式入学的新生,按双方合作培养协议中规定的学费标准缴费; 2.强军计划、国防生及少数民族骨干计划新生,均须按以上标准缴学费; 3.根据教育部规定,非在职考生类别为“非定向就业”,在职考生类别为“定向就业”。 |
由于各方面情况的不断调整与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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