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锦职业技术学院2016年教师资格认定国考补充通知
来源:盘锦职业技术学院新闻网 阅读:3010 次 日期:2016-06-07 10:02:19
温馨提示: 小编为您整理了“盘锦职业技术学院2016年教师资格认定国考补充通知”,方便广大网友查阅!

请参加2016年上半年教师资格国考的考生注意:非师范教育类毕业人员申请认定高级中学、初级中学、小学教师资格,须具备与所申请教师资格种类相一致的、20周以上的教育教学经历(即申请高级中学教师资格须在高中从事过20周以上的教育教学实践,其它依此类推),申请人所选择的实践基地必须在盘锦市所属公办学校,并完成《辽宁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教育教学实践评价手册》(见附件一)中所有规定项目,以便认定机构到实践基地进行审查。现场确认时请将将《辽宁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教育教学实践评价手册》(见附件一)一并上交。

附件一:辽宁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评价手册

更多信息请查看辽宁省教师资格证考试
由于各方面情况的不断调整与变化, 提供的所有考试信息和咨询回复仅供参考,敬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正式信息和咨询为准!

2025国考·省考课程试听报名

  • 报班类型
  • 姓名
  • 手机号
  • 验证码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人才招聘 | 网站声明 | 网站帮助 | 非正式的简要咨询 | 简要咨询须知 | 加入群交流 | 手机站点 | 投诉建议
工业和信息化部备案号:滇ICP备2023014141号-1 云南省教育厅备案号:云教ICP备0901021 滇公网安备53010202001879号 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云)人服证字(2023)第0102001523号
云南网警备案专用图标
联系电话:0871-65317125(9:00—18:00) 获取招聘考试信息及咨询关注公众号:
咨询QQ:526150442(9:00—18:00)版权所有:
云南网警报警专用图标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