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江苏省国土资源厅关于报送地矿测绘土地专业高中级技术资格评审材料的通知》(苏国土资发〔2016〕131号)已下发,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凡符合申报高级技术资格条件人员,请对照苏国土资发〔2016〕131号文件要求,认真填写申报材料。
二、材料报送时间2016年6月20日至6月24日,逾期不予受理。报送地点:徐州市国土资源局人事处418室(徐州市新城区镜泊西路7号)。联系人:郭俊发,电话:85697218。
三、几点说明
1.相关文件及表格请从徐州市国土资源网下载,网址http://www.xzgtzy.gov.cn。
2.根据徐人社发〔2012〕354号文件规定,专业技术人员接受继续教育的时间每人每年脱产学习累计不得少于72学时,其中,公共科目24学时、专业科目48学时。本年度申报中、高级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需要提供四科公共科目继续教育证书,继续教育证书在徐州市职业技术培训中心领取(地址:徐州市云龙区民主南路72号,恩华大厦斜对面)。按市人社局要求,继续教育从今年起开展年度审验,请提前做好审验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