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试考核由学院根据报名情况适时组织实施,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考试考核分为专业能力测试和面试两个环节。
(1)专业能力测试
专业能力测试采取学术答辩、试讲或审查研究成果等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对应聘岗位相关专业知识掌握程度和教学、科研能力,分值100分。
(2)面试
面试主要考察应试人员的语言表达能力、组织协调能力、人际沟通能力、决策能力、创新能力、应变能力、个性特征以及选拔职位需要的特殊能力等,分值100分。
(3)考试考核总成绩计算方式
考试考核总成绩=专业能力测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考试考核总成绩采用百分制计算,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