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节能监察支队二〇一六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一、单位简介
昆明市节能监察支队(下称“支队”),是2012年3月28日由中共昆明市委机构编制办公室《中共昆明市委机构编制办公室关于成立昆明市节能监察支队的批复》(昆编办复〔2012〕26号)批准成立的,隶属于昆明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管理,支队是昆明市政府依法实施监督过程中授权的节能监察机构,依据国家有关节约能源的法规和技术标准,在昆明地区对能源利用状况进行监督、检测以及浪费能源的行为提出处理意见等执法活动。
支队主要职能为:负责宣传贯彻国家和地方有关节能方面的方针、政策,配合节能行政主管部门制定节能监察计划、标准、规程、制度等;负责对有关节能的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依法组织对全市用能单位实施日常节能监察和能源审计;负责承担节能产品与节能服务市场的监督管理;负责组织重点用能单位能源管理负责人,管理岗位、人员和主要节能备案操作人员进行技能培训考核;负责对违反有关节能的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行为依法进行行政处罚;负责受理违法使用能源行为的举报投诉;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招聘岗位名称、人数、专业及资格条件
(一)应聘人员需具备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或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具有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招聘岗位及条件
招聘单位 | 招聘岗位 | 招聘人数 | 学历 | 专业 | 其他招聘条件 |
昆明市节能监察支队 | 1 | 1 | 本科及以上 | 人力资源管理、人事管理、汉语言文学 | 学士及以上学位 |
三、招聘范围、对象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符合上述条件的各类高等院校普通招生计划全日制本科及其以上应往届毕业生,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即:1981年1月01日(含)以后出生;普通招生计划全日制院校应届(2014-2016年)毕业生不受年龄限制。事业单位在编在职人员不在本次公开招聘范围内。
四、报名时间、地点、方式和所需的证件、材料
(一)报名方式、时间和材料准备
1、报名方式:现场报名(不接受委托报名)
2、报名时间:2016年6月23日
上午:09:00-12:00下午:13:30-17:00
3、报名地点:昆明市节能监察支队(东风西路71号联社大楼六楼618会议室)。
4、报名时需提供的证件、材料:
①近期半寸免冠照片2张;
②毕业(学位)证(2016年毕业生提供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③公民身份证或其他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④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材料。如:职称证书、职业资格证、专业等级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⑤提供未就业的证明材料。如就业推荐表、失业证、解除聘用(劳动)合同的文书等(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⑥在职职工应聘人员须出具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⑦《昆明市节能监察支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一份;
⑧《昆明市节能监察支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考诚信承诺书》一份;
5、联系人:雷姝琪联系电话:68320568
(二)报名要求
1、每个报考人员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地点报名。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①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②受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三)资格审查
由昆明市节能监察支队负责。本次招聘岗位所需专业、学科参照《2016年云南省 专业(学科)指导目录》设置。应届毕业生未取得毕业证书等的,需填写《承诺书》。每个招聘岗位拟聘人数与通过资格审查报名人数不低于1:3的比例,达不到比例的取消此次招聘。
五、考试的方法、科目、范围和时间、地点
(一)笔试
1、领取准考证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联系人:雷姝琪,联系电话:0871-68320568。
2、考试方式:采用闭卷方式进行。
3、科目和范围:主要考核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参考用书为《2016年云南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应试教程》。
4、考试时间:详见准考证。
5、考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二)面试
1、进入面试人选确定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分按拟聘人数与面试人员1:3的比例确定。如因特殊情况出现低于上述比例或等额进入面试的,可正常进行面试,但应聘人员考试综合成绩须达到60分方可进入考察、体检。
2、面试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方式:本人携所需材料到昆明市节能监察支队进行现场资格审核。
所需材料: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学历证、笔试准考证。
联系人:李帅联系电话:0871-68320568。
3、面试方式、内容:面试采用现场问答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报考人员综合素质和岗位履职所具备的水平和能力。
4、面试时间、地点、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联系人:李帅联系电话:0871-68320568
(三)参加面试时注意事项
携带笔试准考证及身份证原件参加面试。
六、考试成绩的计算方法、合格分数线、考察人选的确定
(一)笔试卷面总分100分,占考试综合成绩的50%;考试成绩将在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考生可申请查分。
(二)面试总分100分,占考试综合成绩的50%。
(三)考试综合成绩按百分制计算,考试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综合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考试综合成绩将在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考生可申请查分。如果出现综合成绩并列的情况,以面试成绩高的考生进入下一阶段。
(四)经公示无异议的,依据考试成绩,在合格分数线上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考察和体检人选。
七、考察、体检
(一)考察及体检由昆明市节能监察支队组织实施。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人员的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工作实绩和学习情况等,考察不合格者不能确定为拟聘人员;招聘单位须安排拟聘人员到县级以上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二)在考察或体检中不合格的人员,由昆明市节能监察支队取消其拟聘用资格,并书面告知理由。因此产生的空缺可从本岗位在合格分数线上的应聘人员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八、聘用
(一)根据考察、体检情况确定拟聘人员,在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公示7个工作日。
(二)公示无异议的,按照有关规定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
九、招聘纪律
(一)招聘工作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接受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纪委、监察部门、新闻媒体和社会监督。招聘单位的主管部门、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纪检监察部门负责受理群众的举报,并按管理权限及时处理。
(二)应聘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应聘资格,两年内不得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录、聘用考试,已受聘人员解除聘用合同:
1、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得应聘资格的;
2、在考试、考察和体检过程中作弊的;
3、其他违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的行为。
(三)聘用单位负责人及招聘工作人员与应聘人员有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以及近姻亲关系的应回避。
十、其他事项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自动放弃,相应岗位由达到考察、体检条件的应聘人员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递补:
1、拟聘人员自愿放弃聘用的(提交本人亲笔签名的书面情况说明)。
2、公示期满10个工作日内,联系不上拟聘人员本人的。
(二)未尽事宜按照《昆明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试行)》(昆政办〔2008〕80号)文件及相关规定执行。
(三)本简章由昆明市节能监察支队负责解释。
十一、监督电话
昆明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0871-63149003
昆明市第十纪工委:0871-63161132
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0871-63192326。
附件:
1、昆明市能节监察支队2016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
2、昆明市能节监察支队2016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考诚信承诺书
昆明市节能监察支队
2016年6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