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青少年活动中心2016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聘用公告
来源:青海人事考试信息网 阅读:1633 次 日期:2016-06-08 11:24: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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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青海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及3个配套实施细则的通知》(青人社厅发[2015]80号)、《中共青海省委组织部青海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16年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青人社厅函[2016]204号)的通知精神,结合单位实际,考核聘用公告如下。

一、考核聘用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

二、考核聘用程序

考核聘用工作在共青团青海省委门户网站(http://www.qhgqt.org.cn/)和青海省青少年活动中心门户网站(http://www.qhsqsnhdzx.com/)提前7天发布考核聘用实施方案。初试、现场资格审查、复试、体检、考察、公示、办理聘用手续等程序依次进行。

三、领导小组

(一)考核聘用领导小组

为了进一步加强对考核聘用工作的组织领导,确保2016年青海省青少年活动中心考核聘用工作顺利开展,成立青海省青少年活动中心2016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聘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考核聘用工作。联系电话:0971-8216318 6103303

(二)考核聘用工作监督组

为了进一步加强对考核聘用工作的全程监督,确保2016年青海省青少年活动中心考核聘用工作公平、公正,成立青海省青少年活动中心2016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聘用工作监督组,负责监督考核聘用工作。联系电话:0971-8229262

考核聘用工作在青海省青少年活动中心考核聘用工作领导小组和监督组的全程组织和监督下实施,届时省人社厅进行巡视指导。初试、复试测评考官各由7名组成。

四、考核聘用岗位及报名人数

此次考核聘用岗位有5个。具体为,岗位一:音乐类(二胡)岗位。岗位二:音乐类(钢琴)岗位。岗位三:舞蹈类岗位。岗位四:音乐类(古筝、琵琶)岗位。岗位五:表演类(播音主持)岗位。

岗位一:音乐类(二胡)岗位招聘1人,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共7人(附件1)。

岗位二:音乐类(钢琴)岗位招聘1人,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共8人(附件2)。

岗位三:舞蹈类岗位招聘1人,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共11人(附件3)。

岗位四:音乐类(古筝、琵琶)岗位招聘1人,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共5人(附件4)。

岗位五:表演类(播音主持)岗位招聘1人,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共3人(附件5)。

五、考核时间、内容和方式

(一)初试

初试以测试考生现场课堂教学能力为主的形式进行,初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主要测试考生的实际教学能力。初试试题全封闭命题。初试时间定于2016年6月14日上午9:00在青海省青少年活动中心举行。待所有考生初试结束后,初试成绩当场公布,并在3个工作日内在共青团青海省委门户网站及青海省青少年活动中心网站公布初试成绩及进入资格审查人员名单。

根据初试成绩从高到低,岗位一、岗位二、岗位三、岗位四依次按1:3的比例确定进入现场资格审查人员;岗位五参加初试的考生全部确定为进入现场资格审查人员。

初试时间、地点及内容:

岗位一:音乐类(二胡)

考核时间:2016年6月14日上午9:00

考核地点:青海省青少年活动中心(西宁市城中区南川西路27号)

考核内容:

1.技术技能考核

考生现场抽题演奏一首曲目。

2.教学技能考核

考生自行准备一堂二胡课进行现场试讲,限时15分钟,

需提供教案一式十份。

注:乐器自备。

岗位二:音乐类(钢琴)

考核时间:2016年6月14日上午9:00

考核地点:青海省青少年活动中心(西宁市城中区南川西路27号)

考核内容:

1.技术技能考核

(1)考生现场抽题进行基础技能考核;

(2)考生现场抽题弹奏一首曲目。

2.教学技能考核

考生自行准备一堂钢琴课进行现场试讲,限时15分钟,

需提供教案一式十份。

注:乐器由考试方提供。

岗位三:舞蹈类

考核时间:2016年6月14日上午9:00

考核地点:青海省青少年活动中心(西宁市城中区南川西路27号)

考核内容:

1. 基本功展示

2. 教学技能考核

(1)考生自行准备一堂舞蹈课的教案,需提供教案一式十份;

(2)现场抽取试讲题目,限时15分钟。

注:考生自带练功服、练功鞋。

岗位四:音乐类(古筝或琵琶)

考核时间:2016年6月14日上午9:00

考核地点:青海省青少年活动中心(西宁市城中区南川西路27号)

考核内容:

1.技术技能考核

考生现场抽题演奏一首曲目(古筝或琵琶)。

2.教学技能考核

考生自行准备一堂古筝(琵琶)课进行现场试讲,限时15

分钟,需提供教案一式十份。

注:乐器自备。

岗位五:表演类(播音主持)

考核时间:2016年6月14日上午9:00

考核地点:青海省青少年活动中心(西宁市城中区南川西路27号)

考核内容:

1.技术技能考核

考生自备作品朗诵表演,限时3分钟。

2.教学技能考核

考生自行准备一堂课(表演、播音主持均可)进行现场试讲,限时15分钟,需提供教案一式十份。

(二)现场资格审查

进入复试的考生,须按共青团青海省委门户网站和青海省青少年活动中心门户网站通知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到团省委组织部办理现场资格审查及学历证书验证手续,审查时须携带以下材料:

1.初试准考证原件;

2.有效二代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3.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1份;

4.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其中2016年应届毕业生无毕业证的要提供所在院校开具的毕业证明材料和学生证,同时必须在2016年7月31日前提供符合条件的毕业证书,否则取消聘用资格。毕业证书被暂扣或遗失的,面试前应提供学校学籍管理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国外学历还需提供教育部学历认证书原件和复印件1份;

5.个人简历(附联系方式)1份;

6.小2寸彩色照片4张;

7.现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应当严格履行与聘用单位约定的合同期限,报考前应当征得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后方可报名参加此次招聘。上述人员在现场资格审查时需提供由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或单位及组织人社部门)在2016年4月30日前开具的同意报考书面证明,未能提供的或出具书面证明时间在规定日期之后的取消招聘资格。

按照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的要求,资格审查工作将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一个环节若发现不符合考核聘用资格条件者,将随时取消其招聘资格。

(三)复试

复试以测试考生专业技能现场表现能力为主的形式进行,复试内容为从事岗位所应具备的专业基本能力和综合素质。复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待所有考生复试结束后,复试成绩当场公布。复试试题全封闭命制,定于2016年6月27日上午9:00在青海省青少年活动中心举行。参加复试的考生凭《复试通知书》、本人二代身份证、准考证,在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复试。不能按时到场参加复试的,视为自动放弃。

根据考生的初试成绩、复试成绩,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1:1的比例确定拟体检人员,并在共青团青海省委门户网站及青海省青少年活动中心网站公布考生总成绩及拟体检人员。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时,考生总成绩并列的,按招聘资格条件中确定的“优先条件”确定,仍不能确定的,按考生复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确定;复试成绩相同的再按初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确定。

复试时间、地点及内容:

岗位一:音乐类(二胡)

考核时间:2016年6月27日上午9:00

考核地点:青海省青少年活动中心(西宁市城中区南川西路27号)

考核内容:

1. 演奏技能考核

考生现场演奏一首二胡传统独奏曲目、一首现代创作或改

编独奏曲目,必须背谱演奏,不得使用伴奏。

2. 综合知识问答考核

考生现场抽取综合问答考题,由考官提问,现场回答抽取的

问题。

注:乐器自备。

岗位二:音乐类(钢琴)

考核时间:2016年6月27日上午9:00

考核地点:青海省青少年活动中心(西宁市城中区南川西路27号)

考核内容:

1. 演奏技能考核

考生现场演奏一首大型独奏曲目,必须背谱演奏。

2. 综合知识问答考核

考生现场抽取综合问答考题,由考官提问,现场回答抽取的

问题。

注:乐器由考试方提供。

岗位三:舞蹈类

考核时间:2016年6月27日上午9:00

考核地点:青海省青少年活动中心(西宁市城中区南川西路27号)

考核内容:

1. 自选剧目展示

考生自带服装、伴奏。

2. 命题编舞

现场抽取考试题目,准备时间10分钟。

注:考生自行准备CD读取机(播放器)。

岗位四:音乐类(古筝或琵琶)

考核时间:2016年6月27日上午9:00

考核地点:青海省青少年活动中心(西宁市城中区南川西路27号)

考核内容:

1. 演奏技能考核

考生现场演奏一首古筝(琵琶)传统独奏曲目、一首现代创作或改编独奏曲目,必须背谱演奏,不得使用伴奏。

2. 综合知识问答考核

考生现场抽取综合问答考题,由考官提问,现场回答抽取的

问题。

注:乐器自备。

岗位五:表演类(播音主持)

考核时间:2016年6月27日上午9:00

考核地点:青海省青少年活动中心(西宁市城中区南川西路27号)

考核内容:

1. 指定作品朗诵表演,限时3分钟(当场抽题,准备2分钟);

2. 即兴主持,限时3分钟(当场抽题,准备2分钟)。

(四)体检

1.体检人员确定

拟体检人员名单及相关事宜随考试总成绩一并公布。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弃权。因自动放弃或体检不合格而产生的招聘空额,可按考试总成绩依次递补。

2.体检标准及要求

根据中组部、人社部的要求,参照人事部、卫生部颁布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体检由我单位统一组织在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初次确认不合格的,经本人申请,由团省委组织到其他符合条件的医院复查一次。体检检测项目、标准及操作参照公务员、事业单位录用人员的体检规定进行。体检工作人员与体检考生有回避关系的,应当回避。严禁其他单位或个人干预体检医疗机构的体检结论,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或者请他人顶替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考生体检结果无效并不予聘用,相关工作人员按违纪进行处理并追责。考生在体检中有意隐瞒影响录用的疾病或病史的,或其他违反体检规定的,一经发现,取消聘用资格。

(五)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将对其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综合表现情况等进行全面考察。通过查阅人事档案对考生提供的报考材料进行复核,对弄虚作假的考生一经发现取消招聘资格。因此而产生的招聘空额,可按考试成绩依次递补。

(六)公示

经团省委党组研究确定后的拟聘用人员,在共青团青海省委门户网站及青海省青少年活动中心网站公示7天,公示内容包括拟聘人员姓名、年龄、性别、民族、学历、专业、毕业院校及时间、报考岗位、初试成绩、复试成绩、考试总成绩等。如有异议,须实名举报,并提供确凿的证据或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对公示期间被举报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因此而产生的招聘空额,可按考试成绩依次递补。

(七)办理聘用手续

经审定并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批后,通知拟聘用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办理报到手续并签订聘用合同。

注:请参加初试的考生务必于6月8—9日到青海省青少年活动中心办公室领取准考证。

地 址:西宁市城中区南川西路27号

联 系 人:谢敏

联系电话:0971-6108867 18997095611

附件:岗位表

更多信息请查看青海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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