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所在设区市工考办的申请报告
二、申报人安置后的单位书面报告
三、申报人调动单位接收函(有效复印件)
四、单位申请使用编制审批表(有效复印件)
五、申报人的军队事业单位职工工资审批表(有效复印件)
六、申报人的军队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术等级岗位证书(有效复印件)
七、申报人的军队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术等级审核表(有效复印件)
注:有效复印件需加盖所在单位及设区市工考办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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