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书面材料
(一)、推荐函。需说明人选遴选程序、结果公示及异议处理、材料真实性审核、保密处理情况。
(二)、学校党委对所推荐候选人政治表现、师德学风等情况的书面意见。
(三)、推荐人选情况汇总表1 份,由申报管理系统生成(带水印,加盖公章)。
(四)、候选人推荐表每人1 份,由申报管理系统生成(带水印)。
(五)、候选人附件材料每人1 份,包括证明材料和论文著作两个部分,装订成一册。非国防组由申报管理系统生成后打印装订;国防组由候选人完成脱密处理后,按以下内容及顺序打印装订。
第一部分:证明材料
1. 证明材料目录;
2. 个人身份有关证明材料:有效身份证件(出生年月与证件不一致的需提供公安机关证明)、学历学位证书、任职证明(含学术兼职)等材料;
3. 科学研究相关证明材料:推荐表中列举的所有科研项目、专利、奖励荣誉及在国际学术会议担任职务、作大会报告或特邀报告的证明材料,论文的检索证明(原件,须经有关检索机构盖章),本领域专家肯定性评价的证明材料;
4. 人才培养相关证明材料:推荐表中列举的为本科授课、研究生培养及教学项目、奖励荣誉的证明材料,本领域专家肯定性评价的证明材料。
第二部分:论文著作
1. 论文著作目录;
2. 推荐表中列举的 5 篇代表性论文(著作)的全文(封面、目录和核心章节);
3. 推荐表中列举的其他论文(著作)的首页(封面)。
(六)、从国内其他高校招聘长江学者候选人的,需同时报送候选人工作单位出具的同意函。
(七)、校内公示期间有异议的人选,需同时报送有关异议材料及学校的调查结论。
二、电子材料
电子材料请联系我校人事处后,登陆长江学者申报管理系统填写(www.shenbao2016.changjiang.edu.cn),内容应与纸质材料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