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送2016年度电子信息工程
专业工程师资格评审材料的通知
市各有关单位:
按照市职称办统一部署,根据《江苏省电子信息专业工程师资格评审条件(试行)》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2016年度徐州市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工作要点的通知》(徐人社[2016])124号)要求,现将报送2016年度电子信息工程专业工程师资格评审材料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评审对象:
全市各类企事业单位中在职在岗的电子信息工程专业技术人员。
二、申报评审条件
热爱祖国,热爱本职工作,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遵守国家法律和法规。取得助理工程师资格后,年度考核均为合格以上,并具备以下条件:
(一)学历要求
1、大学本科或专科毕业,取得助理工程师资格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4年以上;
2、继续教育要求,参加脱产或半脱产继续教育平均累计每年不少于72学时,并提供四科公共科目继续教育证书,(学习网址:徐州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网,咨询电话:0516—83907820、83907826),并已验证合格。
(二)业绩、成果要求
取得助理工程师资格后,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市(厅)级科技进步奖(相应奖项,下同)以上获奖项目的主要完成人(以个人奖励证书为准);
2、单位主导项目的开发、设计、制造、生产技术管理的主要完成者,其成果通过鉴定或验收,并取得较好的经济和社会效益;
3、参与本行业先进技术的引进、消化、吸收工作,对本单位的技术进步有促进作用;
4、负责完成1项市(厅)级科技成果推广项目,并转化为生产力,经实践检验,取得较好的经济和社会效益;
5、负责完成1项重点项目情报资料的搜集、整理、汇编,对实际工作有指导作用;
6、负责制定本单位的发展规划、计划,经实践取得较好的经济和社会效益;
7、提出1项科技建议,被单位采纳,经同行专家评议,对本单位发展有促进作用。
(三)论文、著作要求
取得助理工程师资格后,发表、出版本专业有一定学术价值的论文(第一作者)、著作(主要编著者)等,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出版本专业著作1部(本人撰写2万字以上)。
2、在市级以上专业期刊上发表或在市级以上学术会议上交流有一定学术价值的本专业论文2篇以上。
3、为解决技术问题而撰写的具有一定水平的实例材料2篇以上。
(四)计算机应用能力要求
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计算机专业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学位);
2、取得国家或省统一组织的职称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规定科目的合格证。
三、破格申报评审条件
(一)基本条件
确有真才实学,取得助理工程师资格后,业绩成果显著,近期年度考核均为合格(职称)以上,其中至少有1次为优秀,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破格申报:
1、虽不具备大专以上学历(学位),取得助理工程师资格后,受聘助理工程师职务4年以上;或具备规定学历(学位),取得助理工程师资格后,受聘助理工程师职务2年以上。
2、市(厅)级科技进步二等奖以上获奖项目的前三名主要完成人(以个人奖励证书为准)。
(二)业绩、成果要求
在符合基本条件的前提下,还需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市(厅)级科技进步二等奖以上获奖项目的主要完成人(以个人奖励证书为准);
2、市(厅)级科技进步三等奖获奖项目的前三名主要完成人(以个人奖励证书为准);
3、获得市(厅)级以上部门授予的优秀科技工作者或劳动模范称号;
4、直接负责完成市(厅)级以上重点项目的研究、设计或发明、引进、转化技术创新成果(专利),并用于生产实践,取得较大的经济和社会效益,经有关专家鉴定认可。
(三)论文、著作及计算机应用能力要求
同正常晋升。
四、诚信要求:
根据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2016年度徐州市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工作要点的通知》要求,同时提供下列材料。
1、提供学历网上验证证明。除提供学历证书原件验审外,2002年以后毕业的大专以上学历还需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出具的带有二维码的《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国(境)外取得的学历学位须经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进行认证。
2、提供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提供所在单位为其缴纳社保参保缴费的证明。
3、提供论文检索查询证明。凡是公开刊物发表的论文,申报人须提供该论文的期刊查询及论文检索情况,通过国家新闻出版总署网站进行期刊信息查询并打印查询页面;通过“万方数据资源系统”、“清华同方中国知网”等主流数据库进行本人论文信息的检索并打印检索页面。
五、申报时间及注意事项:
1、关于专业填报:电子信息工程专业工程师资格按以下四个专业填报:(1)计算机、通信;(2)元器件、电子材料;(3)仪器仪表、电子专用设备;(4)技术管理及其它。申报人员材料封面要写明:主管单位、工作单位、姓名、申报职称、专业、联系电话等。
2、关于专业技术职务职龄计算:
从受聘担任现专业技术职务到2015年12月为专业年限计算时间,连续聘任的需提供连续聘任的聘书。
3、对不具备规定学历专业人员,根据徐政人发﹝2008﹞57号《关于职称评审中部分具备学历专业与申报任职专业不一致的专业技术人员补修专业课程的通知》要求,应取得2门规定科目自学考试单科合格证书。
4、报送时间:2016年7月11日至7月22日(节假日除外),逾期不予受理。
5、报送地点:徐州市无线电管理局(徐州市新城区汉风路1号西综合楼E楼503室)。
6、评审费:评审费根据市物价局核定标准执行。交费地点:徐州市无线电管理局财务室(徐州市新城区行政中心汉风路1号西综合楼F楼517室,电话:80801821)。
7、空白聘书领取,请各单位根据取得专业技术人员技术资格数量,凭工作单位介绍信到我局免费领取。
五、材料要求
1、上报材料应做到客观真实,在论文、著作鉴定中,凡发现论文、著作抄袭者,取消评审资格。材料完整、书写清晰,原始证件、文章和评审材料分别用档案袋存放。
2、《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申报表》一式2份(可打印)、身份证复印件,近期免冠一寸彩照1张。
3、《申报电子信息工程专业中级职称评审人员情况简介表》(一式10份A3纸张)。
4、《2016年申报电子信息工程专业中级职称评审人员情况一览表》(一式1份),同时上报电子版。
5、有关证书、证明材料(复印件须经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审核、盖章、经办人签名,并注明此件复印自原件、日期):
(1)个人诚信承诺书。
(2)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复印件、网上学习验证证明、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
(3)助理工程师资格证书原件、复印件。
(4)有关职称计算机考试(核)合格证原件(计算机专业大学专科以上学历或学位除外)。
(5)获奖证书原件、复印件及有关证明材料。
(6)专业技术人员的继续教育证书原件或有关参加业务培训、学习等方面的证明材料,论文检索查询证明。
6、取得助理工程师后的专业技术工作总结及有关反映业绩、成果方面的材料。
7、近4年来的年度考核材料(复印件)。
8、申报工程师资格所在单位公示复印件。
破格晋升人员,须填写《中级专业技术任职资格破格晋升条件申报审核表》、《提交破格晋升报告》(注明符合有关条件)。
以上材料除第1至第4项不需装订外,第5至8项(原件除外)必须装订成册,并附目录及页码,将原始材料和评审材料分别装入档案袋内上报。相关表格可在市无线电管理局网站(http://rab.xz.gov.cn/)下载。
联系电话: 80801825
徐州市无线电管理局
2016年5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