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考生根据报考岗位在厦门市质量技术监督局主楼七楼签到候考;
2、 考生进入考场不得携带任何与考试无关的物品,手机等通讯工具需关机后与其他物品,按监考人员要求放在指定位置;
3、 考生进入考场后应按名字就座,并将身份证摆在桌面左上角。证件不全者不准进入考场;
4、 开考后,迟到15分钟者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不得进入考场;
5、 开考60分钟后,考生方可交卷。考试时间到,所有考生立即停止答卷,把试卷翻放在本人桌面上,然后有序离开考场;
6、 考生拿到试卷后,应检查试卷有无错页、漏页等;
7、 考生应在试卷规定位置进行答题,其余位置答题无效;
8、 考生在答题前将本人姓名等信息写在试卷规定位置,答题一律用蓝色或黑色水笔,其他颜色笔答题无效;
9、 考生须保持考场安静,不许交头接耳,严禁偷看他人试题或交换试卷。对违反考场纪律者,监考人员有权作出警告以至取消其考试资格的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