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水利(务)局,昆山、泰兴、沭阳县(市)水利(务)局,厅直各单位,省各有关单位:
根据省职称办统一部署,经研究,2016年度省水利工程技术高级职称评审会议定于下半年召开,现将报送省水利工程专业高级工程师、研究员级高级工程师任职资格评审材料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凡在我省企事业单位及其他社会组织中从事水利专业技术工作的人员,及与用人单位订立聘用合同现仍从事水利专业技术工作的离退休人员,均可申报水利工程技术高级职务任职资格评审。
二、申报评审条件
申报高级工程师评审,参照《江苏省水利工程专业高级工程师资格条件(试行)》(以下简称《评审条件》)。
申报研究员级高级工程师评审,参照《江苏省研究员级高级工程师资格条件(试行)》(以下简称《评审条件》)。研究员级高级工程师评审,实施评审与答辩相结合的方式,答辩办法参照《江苏省水利工程专业评审研究员级高级工程师答辩实施办法(试行)》。
上述申报评审条件可从“http://jswater.gov.cn/人事人才(厅人事处)/职称评审”中查阅。
凡去年及前年连续2年以上评审未通过者,今年不能提供新增加的申报评审材料及相关内容,各单位不得受理、报送其本年度职称评审申报材料。受处分人员申报职称按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三、有关职称外语、计算机应用能力的要求
(一)申报评审水利工程专业技术资格,不作职称外语要求。
(二)申报评审水利工程专业技术资格,应参加国家或全省统一组织的职称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取得合格证。
江苏省专业技术人员信息化素质培训(职称计算机应用能力)考核合格证在申报评审专业技术资格时长期有效。计算机专业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学位)或参加全国计算机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成绩合格人员可免试职称计算机。
四、申报材料提交要求
有关填报要求、表格等可从“http://jswater.gov.cn/人事人才(厅人事处)/职称评审”中下载。
1.申报人填写省职称办印制的《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申报表》一式2份。
2.申报人填写《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人员情况简介表》(A3申报高工一式30份,申报研高一式20份)。
3.申报人取得现专业技术资格以来的工作总结。
4.申报人所在单位人事综合部门出具的公示证明。
5.申报人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复印件)
6.申报人现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及聘书。(复印件)
7.申报人职称计算机应用能力考核合格证书或江苏省专业技术人员信息化素质培训考核合格证书,符合免试条件的提供相关证件。(复印件)
8.申报人工作经历、主要业绩成果证明、证书。 (复印件)
9.申报人近五年年度考核情况。 (复印件)
lO.申报人接受继续教育证书。(复印件)
11.论文、著作要求:申报人对照《资格条件》中有关论文、著作要求,提供能够体现本人理论素养及专业技术水平有代表性的主要材料作品(有关复印件)。发表论文被SCI、EI、ISTP检索收录的,请提供相应证明(复印件)。
以上3-11项只须申报1份。
12.申报人近期免冠大一寸正面相片1张(资格证书备用)。请各市(各单位)将所有中报人员的照片收齐后统一粘贴在A3纸上,照片下方注明姓名,用信封装好后上报。
13.申报专业力求准确,申报材料清晰工整。报送的材料除“申报表”、“简介表”外,其它材料均须分类排序装订成册,并入档案材料袋,封面贴“申报材料目录表”。
注意:申报人应精选质量较高、有代表性地申报材料,不需多报,每位申报人只需上报一套装订完好的材料本,并入一个档案材料袋。
14、申报材料评审结束后将不予退还,请各市(各单位)认真审核申报材料,凡有原件务必退还本人。
五、申报材料报送要求
(一)请各单位按照省水利厅《关于印发(江苏省水利工程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推荐评审程序)的通知》(苏水人[1999]38号)要求,认真组织,逐级把关,做好申报材料的审核工作,凡不符合条件和材料不全的不能上报。
(二)各单位在审查各种复印件时,应审查核对原件,审核人须在复印件上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杜绝弄虚作假。
(三)技术职务职龄计算按有关规定执行,即今年申报者,其取得现专业技术资格时间计算到2015年12月底。
(四)申报人所在单位要将初审通过的申报人情况及其申报材料在本单位公示一周,并为其出具公示情况证明。
(五)各单位将申报材料审查后,应汇总填写《水利工程专业技术资格申报评审情况一览表》基础内容。
(六)负责归口申报的各省辖市水利局报送材料时须出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职称评审委托函;省有关单位报送材料时须出具主管部门评审委托函。
(七)负责归口申报的各省辖市水利局应认真核实参评人员身份,确保没有报送公务员(参照管理人员)参评材料,并作出书面承诺。如上报人员中确有公务员(参照管理人员),由申报单位人事部门承担相应责任。
六、申报材料报送时间
(一)各单位申报材料报送时间为2016年8月3日至5日。
(二)请各单位确定专人统一报送:有关申报评审的材料、《省水利工程专业技术资格申报评审情况一览表》l份及数据备份(Excel格式)。联系人:陈浩;联系电话:025—86338093。
七、收费标准
根据省物价局苏价费函[2002]62号文规定,高级工程师(含研高)评审费为500元/人。
江苏省水利厅
2016年5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