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2016年中考考试将于6月17日至19日举行
来源:江西省教育厅 阅读:2412 次 日期:2016-06-15 11:5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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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试科目为:思想品德、历史、语文、数学、英语(含听力测试)、物理、化学、体育。其中,体育考试已统一安排在5月份由设区市组织实施。思想品德与历史合卷(开卷考试);物理与化学实行同场分卷考试。考查科目:地理与生物、物理实验操作、化学实验操作。考查科目是否计入中考总分,由各设区市自定。各科分值:思想品德70分;历史50分;语文120分;数学120分;英语120分(其中听力占20.8%,计25分);物理100分;化学100分;体育30分。考试要求英语听力测试要求:英语听力测试时间20分钟,在全省统一规定的英语考试时间内,各考点统一播放录音光盘或磁带。听力残疾的考生可凭听力残疾证明或三级以上的医疗机构专项鉴定证明选择英语听力免试,其英语科目总分按考生笔试分数×1.26计算,也可选择参加英语听力测试。二者均选的以英语听力测试成绩计算总分。数学学科允许携带科学计算器进入考场。

优惠政策:1.应届初中毕业生在初中阶段被评为省级“三好学生”或“优秀学生干部”的,加5分。2.参加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主办的、或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联合举办的体育运动会获得单项前五名或集体项目前三名的主力队员加5分。

具体竞赛项目如下:省教育厅举办的体育竞赛项目(2013年6月—2015年12月)

——江西省中学生田径比赛

——江西省中学生排球比赛

——中国中学生足球联赛江西赛区比赛

——江西省中学生篮球比赛

省教育厅与省体育局联合举办的体育竞赛项目(2013年6月—2015年12月)

——江西省青少年田径比赛(锦标赛)

——江西省青少年儿童游泳锦标赛

——江西省青少年儿童乒乓球比赛(锦标赛)

——江西省青少年儿童羽毛球比赛(锦标赛)

——江西省青少年儿童网球比赛(锦标赛)

——江西省青少年跆拳道比赛(锦标赛)

——江西省青少年举重比赛(锦标赛)

——江西省青少年国际式摔跤比赛(锦标赛)

——江西省青少年武术套路锦标赛

——江西省体育传统项目学校田径比赛

——江西省体育传统项目学校乒乓球比赛

——江西省体育传统项目学校羽毛球比赛

——江西省体育传统项目学校举重比赛

——江西省体育传统项目学校篮球比赛

——江西省体育传统项目学校足球比赛

享受上述项目优惠加分的考生报名时须提供运动成绩证书、秩序册、成绩册等原件。参加集体项目比赛的学生运动员还必须提供参赛场次表原件,或加盖主办单位印章的复印件。2015年12月31日以后举办的体育竞赛项目,不再作为中考优惠加分项目。3初中阶段参加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主办的艺术展演活动获得文艺、美术、书画、摄影作品一等奖的加5分。具体见江西省教育厅《关于江西省第六届中小学生、幼儿艺术展演活动获奖情况的通报》(赣教体艺字〔2015〕23号)。4人民警察子女报考普通高中、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参照《人民警察优抚对象及其子女教育优待暂行办法》(公通字〔2005〕78号)具体规定执行。 情况的通报》(赣教体艺字〔2015〕23号)。5军人子女报考普通高中、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参照《关于印发〈江西省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实施办法〉的通知》(政联〔2012〕8号)具体规定执行。6农村二女不再生育和农村独生子女家庭子女加10分。7华侨子女、归侨及其子女、港澳同胞子女、台籍青少年考生加10分。8少数民族聚居乡(村)的少数民族考生加10分。少数民族考生优惠加分对象,根据江西省民族宗教事务局、江西省教育厅、江西省公安厅《关于印发<江西省少数民族考生民族成份审核确认办法(试行)>的通知》(赣民宗字〔2010〕20号)文件精神,审核确认。散居的少数民族考生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考生能享受几种优惠时,只能享受其中最优惠的一种。享受优惠的考生均应按有关规定,向所在县(市、区)中招办交验原始证件并交影印件(影印件须经中招办主任签字、盖章)进入档案。凡弄虚作假,取消考生录取资格,并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招生计划:普通高中招生计划由设区市根据当地教育资源和生源情况确定,报省教育厅和省教育考试院备案。为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各设区市要将优质普通高中的统招计划按不低于70%的比例,根据生源情况合理均衡分配到区域内初中,制订并公布实施方案。严格执行普通高中招生政策。各普通高中学校必须根据当地教育行政部门下达的招生计划、录取分数线和收费标准招收学生,不得超计划、降分数、超收费标准违规招生,不得招收已经录取他校的学生。普通高中学校和学籍主管部门必须按照中招部门提供的录取库名单办理高一新生学籍,不得为未报到的学生建立学籍。招收初中毕业生的五年制高职和高专招生计划和师范定向招生计划由省教育厅、省发改委编制下达。普通中专、成人中专、职业高中(职业中专)实行自主招生,招生指导性计划,由学校根据办学条件报学校主管部门同意后自主确定。未经省教育厅备案的专业,不得进行招生宣传和招生。

录取:普通中专、职业高中(职业中专)、成人中专实行自主招生、注册录取高中转录生的录取  

高中转录生的录取: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学籍管理办法>的通知》(教职成〔 2010〕7号)精神,普通高中在校生如需转入三年制普通中专、职业高中(职业中专)、成人中专非师范专业就读的,普通高中一年级学生凭学籍档案直接转入一年级跟班就读,二年级及三年级学生凭学籍档案转录应在校学习满2年。本省普通高中毕业生凭高中毕业证原件录取到三年制普通中专、职业高中(职业中专)、成人中专非师范专业就读的学制为一年,且不得参加“三校生”高考。职业高中(职业中专)凭学籍档案转录到普通中专或成人中专不同专业参照普通高中办理。严禁招收外省户籍高中毕业生或同等学历人员就读一年制中职,停止二年制高中转录师范类专业招生。本科高校附设中专部2016年起停止招收初中起点的三年制中职和五年制高职教育学生(定向培养乡村教师五年制的暂保留);高职院校从2016年起,用三年左右的时间退出初中起点的三年制中职教育。2017年起,所有成人中专学校(含高校附属成人中专部)不再招生。根据教育部文件(教职成厅〔2007〕8号)规定,招收未升学高中毕业生并进行中等职业学历教育工作原则上应由中等职业学校承担。同时举办有高等职业教育和中等职业教育的高职院校,招收未升学高中毕业生进行学历教育时,必须纳入当地年度中等职业学校招生计划,统一培养和管理,不得参加高职院校对口招生升学考试。未经省教育厅批准,各公办普通高中不得跨设区市招生。在设区市范围内,市直属公办普通高中跨县(市、区)招生,必须经设区市教育局批准。班额超过50人的一律不得批准跨区招生。经批准同意跨区招收的学生毕业后回户籍或学籍所在地参加高考报名。严格录取库管理,未报到的学生不能进入录取库,各公办普通高中违反规定跨市、县(区)招生、超计划招生、线下招生等违规行为招收的学生,不得进入录取库。严禁以直升为理由,限制本校初中毕业生报考他校的做法;严禁为追求升学率而剥夺学生参加中考的权利;严禁以高中招生改革为名,擅自发布虚假招生广告,许诺学生可以提前录取等。

省教育考试院举报电话:86765507、86765502、867655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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