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规定以及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2016年春季泉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编制内工作人员通告》(以下简称《通告》)精神,现就2016年春季泉州经贸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编制内工作人员面试有关事项安排如下:
一、面试对象
已按《通告》要求成功完成网上报名,且按以下规定时间现场确认并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考生。
二、时间和地点安排
1、现场确认、资格初审
6月23日-24日 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00
资格初审所需材料为(以下材料包括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原件现场核对后退还,复印件按以下顺序装订):
(1)2016年春季泉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生资格复审登记表(附件1,填写并打印)
(2)身份证
(3)本科及研究生阶段的学历学位证书。未取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的2016届毕业生应先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和学校教务处出具的在校期间成绩单
(4)《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该材料应通过登陆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查询并打印
(5)中共党员证明材料
(6)未就业的应、往届毕业生应提供毕业生就业报到证;已正式就业的在职人员最迟须于体检前提供所在单位同意调动证明、同意辞职证明或解除劳动(聘用)合同关系证明。
(7)个人简历,其它职称资格证书和获奖证书
2、面试时间
6月25日(具体场次安排见附件2)
现场资格初审和面试报到地点为:泉州市鲤城区南环路1129号泉州经贸职业技术学院行政办公楼三楼人事处
三、面试方式
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式,主要考核考生综合能力和岗位专业知识能力,每位考生的面试时间为20分钟以内(其中,前15分钟为考生准备和答题时间,考生答题结束后为考官提问环节),面试总分为100分。招聘计划数与参加面试人数比例达不到规定比例的,面试成绩合格线为70分,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考生将不予确定为体检、考察对象。
四、其它事项
1、考生须按规定时间到场进行资格初审,初审合格者发放面试通知书,逾期视为自动放弃资格,不另行通知。因个人原因而未能亲自办理资格初审的考生可委托他人携带相关材料代为办理。
2、请考生按面试通知书上的要求在规定时间到规定地点报到、候考,否则取消面试资格。
3、面试工作全程接受人社部门、主管部门和学院纪检监察部门监督。监督举报电话:0595-22119493、22473135。
4、考生如有相关疑问,请咨询泉州经贸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电话:0595-22462369。
泉州经贸职业技术学院
2016年6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