选调岗位数与报名人数之比原则上不低于1∶2方可开考,达不到上述比例的,经县人事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后,可将选调岗位进行调减或取消。
调减或取消选调岗位情况将于2016年6月29日通过大邑县公众信息网(http://www.day.gov.cn)公布。
已缴费但选调岗位被取消的报名人员,于2016年7月6日前凭本人身份证到成都市人事考试中心(地址:成都市中南大街56号2楼)办理退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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