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市招考办,各有关学校:
根据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山东省残疾人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申请合理便利实施办法(暂行)》关于对2016年普通高考外语听力残疾考生进行审查和公示的要求,青岛市招考办对我市相关考生进行了认真的审查,现对1名初审合格的考生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2016年6月15日-6月24日,为期10天。
公示期间,单位和个人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可以通过电话或当面向所在区、市招考办反映。反映问题时要用真实姓名、单位、联系电话,反映的问题要实事求是、事实清楚。各区、市招考办要认真落实并及时将情况报青岛市招考办。各区、市招考办,各有关学校要及时以适当方式予以公示。
公示结束后,省考试院将对申请考生进行复审,最终结果以省考试院公布信息为准。
青岛市招考办受理电话:85786211。
青岛市招生考试办公室
2016年6月15日
附件:
1.青岛市2016年普通高考外语听力免试考生公示名单(二),详情请参考:http://www.qdzk.gov.cn/NewsDetail.aspx?NewsID=5549
考生号 | 姓名 | 免试原因 |
16370282130965 | 陈思源 | 听力障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