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应征报名条件要求
应征报名的方法:登录全国征兵网(http://www.gfbzb.gov.cn/)进行兵役登记和应征报名。
兵役登记时间:1月1日 至 6月30日。
应征报名时间:4月10日 至 8月5日。
基本身体条件:
身高:男性身高160cm以上,女性身高158cm以上。
体重:标准体重=(身高-110)Kg。男性不超过标准体重的30%,不低于标准体重的15%。女性不超过标准体重的20%,不低于标准体重的15%。
视力:右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6,左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5。屈光不正经准分子激光手术后半年以上,无并发症,任何一眼裸眼视力达到4.8,眼底检查正常,合格。
具体身体条件要符合国防部颁发的《应征公民体检检查标准》和有关规定。
基本政治条件:征集服现役的公民必须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社会主义祖国,热爱人民军队,遵纪守法,品德优良,志愿为抵抗侵略、保卫祖国、保卫人民的和平劳动而英勇奋斗。征兵政治考核应当以应征公民本人现实表现为主。考核内容包括:应征公民的个人基本信息、政治面貌、宗教信仰、婚姻状况、毕业(就读)学校、文化程度、主要经历、出国(境)情况、现实表现、奖惩情况,以及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成员的政治情况等。
年龄条件:男青年为当年满18至20周岁,高中毕业文化程度的青年可放宽到21岁,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放宽到22岁,高职(专科)毕业生可放宽到23岁,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可放宽到24岁。女青年为当年满18至19岁,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和应届毕业生可放宽到22周岁。根据本人自愿,可征集年满17岁的高中应届毕业生入伍。具体为:
研究生:17至24周岁(1991.1.1-1998.12.31 出生的);
本科在校生、毕业班生:17 至 22 周岁(1993.1.1-1998.12.31 出生的);
本科应届、往届毕业生:17 至 24 周岁(1991.1.1-1998.12.31 出生的);
大专在校生、毕业班生:17至22 周岁(1993.1.1-1998.12.31 出生的);
大专应届、往届毕业生:17 至 23 周岁(1992.1.1-1998.12.31 出生的);
高校新生:17 至 21 周岁(1994.1.1-1998.12.31 出生的);
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应届、往届毕业生:17 至 21 周岁(1994.1.1-1998.12.31 出生的);
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在校生: 17 至 20 周岁(1995.1.1-1998.12.31 出生的);
初中:18 至 20 周岁(1995.1.1-1997.12.31 出生的)。
学历要求:征集对象以高中(含职高、中专、技校)毕业以上文化程度的青年为主,同等条件下,优先征集学历高的青年和应届毕业生入伍。征集的非农业户口青年应具备高中毕业以上文化程度,征集的农业户口青年,应具备初中毕业以上文化程度,尽量多征集高中毕业以上文化程度青年入伍。征集的女青年,为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和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及在校生。当年已被普通高校录取及正在高校就读的学生,应征并符合条件的可以批准入伍。
二、应征报名程序方法
1.网上报名。登录“全国征兵网”(网址:http://www.gfbzb.gov.cn)填写基本信息报名。应征报名前须进行兵役登记,可结合网上兵役登记时一并进行报名。关于“应征地”,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和在校生既可选择在学校所在地,也可选择入学前常住户口所在地,其他青年只能选择常住户口所在地;
2.打印表格。信息填写完整后,普通高校毕业生、在校生打印《大学生预征对象登记表》和《应征入伍高校学生补偿学费代偿国家助学贷款申请表》,高校应届毕业生、在校生交所在学校武装部,高校往届毕业生将《应征入伍高校学生补偿学费代偿国家助学贷款申请表》交由原就读学校资助管理部门审核盖章后,连同《大学生预征对象登记表》交常住户口所在地县级兵役机关。其他青年打印或下载《男性公民兵役登记/应征报名表》交常住户口所在地乡镇、街道武装部,兵役登记时已打印并提交过的不再打印;
3.初检初审。根据兵役机关的通知、安排,参加身体初检、政治初审;
4.领取预征对象通知书。在初检初审合格青年中,择优确定预征对象,发给预征对象通知书。高校应届毕业生和在校生选择回入学前常住户口所在地应征的,到学校武装部领取经兵役机关审核盖章的《大学生预征对象登记表》和《应征入伍高校学生补偿学费代偿国家助学贷款申请表》,在征兵体检开始前,持表回到入学前常住户口所在地县级兵役机关报名应征;
5.体检政审。8月1日开始,根据报名应征地兵役机关的安排,按时参加征兵体检、政审,符合条件的择优批准入伍;
三、征兵有关优惠政策
(一)经济补助
1.优待金。义务兵服现役期间,每年由当地人民政府发给义务兵家庭优待金,优待金标准不低于当地农民人均纯收入(章丘市2015年标准为每年14730元,进藏为29460,进疆为22095)。
2.学费补偿。国家对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的大学毕业生、在校生在校期间缴纳的学费实行补偿、助学贷款代偿,对退伍复学的在校大学生和入伍前已被普通高等学校录取并保留入学资格的入学新生实行学费资助。本、专科生每人每年最高8000元,硕士研究生每人每年最高12000元。
3.津贴费。入伍后,衣、食、住、行、医等由国家供给,享受退役养老、退役医疗、退役失业保险。义务兵:第一年津贴7200元,第二年8400元,担任正、副班长职务或特殊岗位,艰苦、边远、海岛地区还有特殊补贴。士官:第一年下士3155元,第一年中士4110元,第一年上士4875元,第一年四级军士长5735元,第一年三级军士长6530元, 第一年二级军士长7490元,第一年一级军士长8380元。
4.退役金。义务兵服役期满退出现役,部队发给:退伍费、回家差旅费、医疗保险费、1个月的津贴及生活费等近5000元,发放退役金9000元。回到地方,山东省发给:退役补助金9000元。士官退役将享受更多经济补助。
(二)其他优惠政策
高校学生入伍6项优惠政策和激励措施
一是设立“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根据实际需求,每年安排一定数量专项计划,专门面向退役大学生士兵招生。专项计划规模控制在5000人以内,在全国研究生招生总规模内单列下达。
二是将高校在校生(含高校新生)服兵役情况纳入推免生遴选指标体系。鼓励有关高校在制定本校推免生遴选办法时,将在校期间服兵役情况纳入推免生遴选指标体系。在部队荣立二等功及以上的退役人员,符合研究生报名条件的可免试(指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
三是将考研加分范围扩大至高校在校生(含高校新生)。退役人员在继续实行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退役后按规定享受加分政策的基础上,允许普通高校在校生(含高校新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在完成本科学业后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四是退役大学生士兵专升本实行招生计划单列。高职(专科)学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在完成高职学业后参加普通本科专升本考试,实行计划单列,录取比例在现行30%的基础上适度扩大,具体比例由各省份根据本地实际和报名情况确定。
五是高校新生录取通知书中附寄应征入伍优惠政策。高校向新生寄送《录取通知书》时,附寄应征入伍宣传单,宣传单主要内容包括优惠政策概要、报名流程指南、学籍注册要求等。
六是放宽退役大学生士兵复学转专业限制。大学生士兵退役后复学,经学校同意并履行相关程序后,可转入本校其他专业学习。
六项新政策加上已有优惠政策,教育部门鼓励大学生参军入伍政策体系初步形成:大学新生从收到录取通知书时,就能了解入伍政策和程序。高校学生入 伍,不仅享受国家资助学费,而且复学有保障,可以转专业、优先转本校国防生,考研加10分、单列计划录取,专升本实行招生计划单列,录取比例超过30%。 退役后就业的,除按应届毕业生办理就业手续、享受专门就业服务外,各地还拿出政法干警招录培养计划的20%,专门用于退役大学生士兵。
征兵咨询电话:0531-83213342
章丘市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