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来宾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印发来宾市市直单位机关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人员聘用制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来编〔2013〕140号)的规定,经公开报名、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等程序,现将本院拟聘用后勤服务人员基本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对拟聘用人员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并署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于2016年6月23日前邮寄或直接送达我单位(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邮寄的以邮戳为准)。如实举报拟聘用人员有关问题的将受法律保护。
公示时间:2016年6月17日至6月23日
材料邮寄(送达)地址:来宾市绿源路329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楼503室
邮政编码:546100
监督电话:0772-4232699
来宾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
2016年6月16日
附件:来宾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拟聘用后勤服务人员基本情况表详情请参考:http://www.lbrcw.com/ds/lb/Article.aspx?ArticleID=74241
姓名 | 性别 | 民族 | 学历 | 原工作单位及职务(职称) | 报考单位及职务 | 面试成绩 | 名次 | 体检结果 | 考察结果 | 备注 |
何萍 | 女 | 汉族 | 本科 | 来宾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公益性岗位 | 来宾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后勤服务人员 | 87.3分 | 1 | 合格 | 合格 | 具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