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伊春市游客服务中心招聘非在编人员公告
来源:伊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阅读:974 次 日期:2016-06-16 15:42: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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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春市游客服务中心归属伊春市旅游局管理。为适应旅游业发展新形势,推动我市旅游业转型升级,结合旅游工作对各类人才的需求,伊春市游客服务中心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非在编人员15名(签订聘用合同),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任人唯贤、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公开报名,统一考试,严格考核,择优聘用。

二、招聘计划

详见附表。

三、招聘条件和要求

1、学历:统招大专及以上学历;

2、专业:旅游咨询服务人员专业不限;网站、微信运营及维护和数据库开发及管理人员要求为计算机相关专业;

3、年龄:20—35周岁(1980年6月14日—1996年6月14日出生);

4、网站、微信运营及维护和数据库开发及管理人员须具有2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能够独立完成网站、数据库设计及维护;

5、五官端正,形象气质佳,有较好的语言表达能力、沟通能力和应变能力,身体健康,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基本素质;

6、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热爱旅游工作。

下列人员不能应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及曾受行政处罚劳动教养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在近3年各类招考过程中被录用主管机关认定有考试作弊行为的人员。

四、招聘办法

招聘采取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政审、试用、考核、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招聘公告时间

2016年6月14日至2016年6月20日。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6年6月15日至6月21日(节假日正常休息),全天报名,逾期不予受理。

2、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方式。应聘者根据发布的招聘公告,携相关材料,到招聘现场直接报名,现场确认申报资格。

3、报名地点:伊春市旅游局人事教育科,地址:伊春市伊春区兴安街3号市政府办公楼8楼805室;联系电话:0458—3878938。

4、报名要求:应聘者报名时需本人携带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或有效期内的临时居民身份证、毕业证、相关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2016年应届毕业生须携带盖有公章的学历证明);近期同版蓝底免冠二寸照片5张。网站、微信运营及维护和数据库开发及管理人员须提供具有2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的相关证明材料。

5、资格审查

对报名者提交的证件由伊春市旅游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人员确定为参加考试人员。

6、发放准考证:具体时间、地点、注意事项另行通知,以准考证为准,考生考试时须携带身份证、准考证进入考场。

7、注意事项:

(1)考生用二代居民身份证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每人仅限报考一个工作岗位。

(2)同一岗位报名考试人数与招聘人数之比原则上不低于3:1。如果达不到规定比例,经伊春市旅游局会同伊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研究确定。

(三)考试办法

1、旅游咨询服务岗位:采取先面试后笔试的方式进行。

(1)面试

面试满分为100分。采取朗读、景区介绍(提供景区基本情况,自行拓展进行介绍)、现场提问回答的方式,由面试考官当场进行打分。面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按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以拟招聘岗位1:3比例确定参加笔试人选。面试成绩在市旅游局官网上公示3个工作日。

(2)笔试

笔试满分为100分,采取闭卷方式,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含作文)及旅游专业相关知识。

2、网站、微信运营及维护和数据库开发及管理岗位:采取笔试的方式进行。

笔试满分为100分,采取闭卷方式。笔试内容为计算机相关知识。

(四)确定人选

1、旅游咨询服务岗位:考试总成绩满分为100分。考试总成绩=面试成绩×50%+笔试成绩×50%。根据考试总成绩按照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选。若报考该岗位考生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则以面试成绩高者进入体检,如面试成绩相同,则以学历高者进入体检。

2、网站、微信运营及维护和数据库开发及管理岗位:根据笔试成绩按照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选。若报考该岗位考生笔试成绩出现并列,则以学历高者进入体检。

(五)体检和政审

体检由伊春市旅游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参照录用公务员体检通用标准统一组织。

体检无异议者,由伊春市旅游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组成考察小组对拟聘人员进行政审。

应聘者个人原因放弃聘用资格或体检、政审、资格审查不合格的以及报名、考试等环节上弄虚作假的,取消聘用资格,按成绩依次递补。

五、公示及聘用

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根据考试总成绩、体检及政审结果,确定拟聘人选,按规定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者,按程序办理聘用手续,签订劳动合同,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规定,为招聘人员缴纳五项基本社会保险(简称“五险”),合同期为3年(含试用期1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继续聘用。被聘用人员必须在招聘岗位工作满3年(含试用期),服从招聘部门对岗位的安排和调整。

六、考试纪律

报考人员必须提供真实、准确的个人信息、证明、证件等相关材料,遵守招聘的有关规定,遵守考试纪律,服从考试安排,不舞弊,不协助他人舞弊。对在报名、笔试、面试、体检、考核过程中被认定违纪违规的,将参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人社部发【2009】26号)规定,由招聘主管部门对其进行处理。

伊春市旅游局

2016年6月14日

附件:2016年伊春市游客服务中心公开招聘非在编人员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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