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16学年宁波市鄞州区教育系统幼儿园 公告》和有关规定,已经过公示的2016年应届毕业生可持《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和有效期内的身份证件于6月20日到区教育局组织人事科(4112室)签约盖章。毕业报到时仍要按《公告》中有关规定随带有关证件及材料办理手续。
2015年及之前的毕业生(社会人员)办理调档手续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请关注近期“鄞州教育网” 栏。
宁波市鄞州区教育局
2016年6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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