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根据《关于在部分公益二类事业单位试行事业编制报备员额管理的通知》(台编办〔2014〕36号)文件精神,所有录用三门技师学院(筹)事业编制人员实行报备员额管理。
2、对符合台政发〔2015〕6号文件内容,对获市职业院校技能比赛一等奖或省职业院校职业技能比赛二等奖以上者,大专以上学历,且具有高级工以上职业资格证书的技能人才可参照高层次人才招聘的有关规定简化选拔方式,如面试成绩达60分以上者,取面试成绩最高者直接进行体检程序,且不占原招聘计划指标。
特此补充公告。
三门县技师学院(筹)
2016年6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