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论标准范文:新华社瞭望周刊时评2011年49-52期
来源:瞭望周刊 阅读:5866 次 日期:2012-01-05 16:15: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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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发商不要误读微调

唐敏

日前,央行宣布下调存款类金融机构人民币存款准备金率0.5个百分点。三年来首次下调存款准备金率,由此释放4000亿左右的流动性,被某些房地产人士解读为房地产行业资金紧张松绑,“楼市或成变相受益者”,“松动预期逐渐升温”。

从此轮房地产调控中决策层决心之坚定、措施之严厉来看,当前房地产行业的降温正是调控期待的成果和方向,刚见曙光,决不会有半途而废之意。因此,此番政策微调并不意味着简单的放松银根和转变房地产调控之意。

实际上,11月6日,温家宝总理在俄罗斯公开强调,房地产调控“决不可有丝毫动摇”,“政府的目标就是要使房价回归到合理价格”;三周后,国务院副总理李克强在河北再次强调房地产市场调控“仍处于关键时期”,“要坚持实施遏制房价过快上涨的政策措施,进一步巩固调控成果”。以此而观,所谓放松调控之说只能是一些人的一厢情愿。

但由此也可以预见房地产调控下一步的难度,以及坚定调控决心之重要。

值得注意的是,一些城市待售商品住宅连续创出历史新高,土地市场持续低迷不振,一些城市土地出让收入锐减,地方政府面临巨大的资金压力。为了促成土地的出让,一些城市悄然将出让条件放松。例如,下调土地竞买保证金并放宽交款时限;放松土地出让中关于保障房的配建条件,等等。尽管这只是房地产调控博弈中的“小动作”,但不能放松警惕。

应该清楚地看到,当前一些地方政府对房地产行业“萧条”的“忧患”和“呼吁”,暴露出这些城市对房地产业倚重的程度,以及房地产对实体经济的“耽误”,调控成果尚未稳定,不能抱有松绑之期待。

同时,也要明白,调控房地产,并不是打压甚至不发展房地产业。我国正处于城市化进程快速发展的阶段,解决住房问题,在相当长的一段时间内是各级政府需要面对的问题。这需要各级政府部门尤其是地方政府充分认识保障性住房建设的战略意义,深刻理解积极推进公租房等保障性住房建设,增加中低价位、中小户型普通商品住房供给,完善住房供应体系的重要性。以此来改善房地产可持续发展的健康环境,而不是走助推房价、带动土地财政、破坏环境、加剧社会矛盾那条“涸泽而渔,焚林而猎”的“死路”。

现在,应该尽快完善房地产税收等政策,加强质量监管体系建设。只有市场和政府的力量都不缺位,才能满足多层次、多样化的住房需求,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和住有所居。

再防非法集资“祸农”

尚前名

近期,一些借“民间借贷”之名行“非法集资”之实的行为日益猖獗。值得警惕的是,这一状况似乎有从沿海向内地甚至是农村地区蔓延的迹象。这不仅扰乱了正常的金融秩序,还加剧了社会不稳定因素。特别是临近年末,银行收贷、农民工工资结算高峰来临,如果处置不当,很有可能引发涉稳事件。

近年来,受收入增加、投资渠道狭窄、储蓄存款“负利率”以及高额回报引诱等因素影响,一些地区农民参与非法集资的现象频现,参与程度和组织化水平逐步提升,加上风险大、监管难的特点,大额化、普遍化、有组织化和高利贷化的“四化”趋势十分明显。

综观近年来发生的多起农村非法集资案件,不难发现,这类农村非法集资事件的背后,都与农村民间借贷有着或多或少的联系:或是打着“民间借贷”的旗号直接从事非法集资行为;或是最初是正常的民间借贷,后来逐步发展到非法集资。

更加令人担忧的是,在农村民间借贷与非法集资之间界限非常模糊,潜在巨大法律风险。目前,大部分农村民间借贷仍通过打借条或口头协议的方式进行,在借贷过程中签订借贷合同的为数甚少,且多数内容极不规范,因此一旦出现违约,极易引发法律纠纷。甚至在个别案件中,一些借款给非法集资者的普通农民连借据都没有,结果连案发后如何证明自己被骗都成了难题。

因此,要治理农村非法集资现象,除了要做好有效的宣传和教育,增强广大农民对这一行为的防范和识别能力以外,治本之策是要加强对农村民间借贷的监管和规范。

首先,要进一步完善农村金融组织体系,引导涉农金融机构增设农村经营网点,逐步放宽村镇银行、小额贷款公司准入条件,积极支持农民资金互助社等金融组织发展,增加正规渠道资金供给规模。

其次,进一步完善农村民间借贷的日常监测机制,增加监测频度,扩大监测范围,提高监测准确性,定期采集和重点监测民间借贷资金来源、资金投向、利率变动、区域分布等情况,对部分农村民间融资较为活跃的地区进行实时动态监测,提高数据的时效性,引导民间借贷良性、合法发展。

再有,尽快完善民间借贷法律体系,明确从事民间借贷的范围和准入条件,对借贷利率、资金用途等严格规范,改变民间借贷长期存在的“半地下状态”,采取疏堵并举的策略,引导和推进民间借贷规范有序发展,杜绝非法集资的生存空间。

遏制农村交通违法高发

蒋作平

当前,我国农村路网条件不断改善,摩托车、私家车等数量大幅上升,农民出行方式日趋多样。但由于农村居民交通安全意识淡薄、相关部门监管不力,致农村公路无证照驾驶行为泛滥、监管盲区扩大。公安部发文部署各地公安机关,将每年12月2日确定为“交通安全日”,集中开展交通安全主题宣传活动。这一举措在农村同样显得紧迫和重要。

据西部某省交警总队负责人介绍,去年以来,该省私家车数量以年均30%的速度大幅增长,同期登记在册的驾驶员人数却没相应增加,农村地区无照驾驶机动车问题尤其突出。从今年上半年专项整治情况看,无证驾驶小货运、私家车、摩托车的,在百起违法查处案件中,高达70%到80%。

记者在一个西部乡村看到,几乎每家农户都有摩托车,七成以上农户购买了农用三轮车,还有四五户农民购买了卡车、微型面包车;但村里的摩托车都没有牌照,农用三轮车也是这样。“摩托车、‘三蹦蹦’(农用车的别称)一般都在村里用,最远也就去乡上,办牌照没用。”受访村民反映,村里很多人没有驾照,“不跑货运没必要办照,考驾照太费钱。”

从多地交警的反映看,超速行驶和无证驾驶是农村道路交通事故的罪魁祸首,“现在上路的驾驶员有两类,一类是没有驾驶证的,另一类是违法购买驾驶证或短时间内‘速成’驾驶证的。”有个西部城市共1万多名摩托车驾驶员没有驾驶证。

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道路交通安全由各级人民政府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负责。上述西部城市仅有交警200多人,主要管理城区和县道以上公路,只得将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交由农村公安派出所或乡镇人民政府负责,但这些机构和人员本身管理力量有限。对这个面积13300多平方公里、人口近400万、农村道路15000余公里,车辆驾驶人呈几何级增长的边远山区市来讲,可以说是杯水车薪。

近年来一些地区农村路网不断提质扩面,交通安全监管队伍大都没有相应扩充,监管区域仍以城区及周边为主,并未向广大农村地区延伸。

事实上,涉路管理部门有交巡警,还有交通、运管、农机等部门。而实际上,在农村交通管理中,由于分工不同、职责不一,没有形成合力。交警部门曾探索各部门联动管理,但乡镇政府只有告知权,没有执法权,更没有处罚权,效果大打折扣。既要做好事故处置、侦破肇事逃逸案件等执法业务,又要抓好农村交通管理,确实需要尽快建立农村交通安全共管网络。

拉美国家经济显露亮色

孙岩峰

当北半球正被寒流包围之时,拉美33个独立国家在加勒比海的灿烂阳光下齐聚委内瑞拉首都加拉加斯,共同宣告拉美最大区域组织——拉美和加勒比国家共同体成立。对于拉美国家而言,这是一个具有里程碑意义的进程。

就在前几天,美联储决定与加拿大银行、英格兰银行、日本银行等六大国际银行联手,向国际金融市场“放松”流动性,这种罕见手段表明,发达国家对全球经济前景表现出极大担忧,“二次探底”、持续衰退都有可能发生。但与此同时,拉美却成为全球经济社会发展的一个亮点。根据世界银行、IMF以及拉美经委会估计,今年拉美经济增长率将在3%~4%之间,远高于发达国家乃至世界平均水平。更为难得的是,近年来以巴西等国为代表的拉美国家,不仅实现了经济腾飞,而且将经济增长与社会发展有效地一体协调。2010年巴西超越意大利成为全球第六大经济体,据英国《经济学家》杂志报道,2011年巴西GDP预计将达到2.4万亿美元,可能超过英国,再次上位。

拉美本世纪开始此轮增长,主要源于国内民众收入的大举增长和对外出口旺盛。最近8年,巴西贫困人口下降2400万人,中产阶级增加1800万人,富裕之后的民众买手机、换电器、购汽车、置房子,带动经济不断繁荣。目前按购买力平价计算,巴西、阿根廷、智利等国人均GDP已超过1万美元,其他大部分拉美国家也都在5000到1万美元之间。这种由内需推动的经济增长,使拉美国家可以在一定程度上隔绝来自美欧的债务危机冲击。

回想30年前,拉美深陷债务危机,美欧为首的西方债主为拉美开出了“新自由主义”药方,拉美国家先甜后苦;1999~2001年,巴西、阿根廷先后爆发金融危机和经济社会全面危机,标志新自由主义之路碰壁,拉美左翼力量东山再起。经过10年摸索,以巴西为代表的温和左翼路线逐渐成为拉美各国仿效的模式。而政治理念共识、利益需求接近、发展问题近似,促使拉美国家在地区一体化之路上携手并进。

看到这一场面,真是让当年曾作为拉美地区一体化样板和老师的欧盟“情何以堪”。为避免重蹈覆辙,拉美也应从欧盟身上吸取教训。一是一体化步伐不要过快过猛,速度和深度要与各自经济发展水平以及相互之间发展程度相适应,切忌提出超出现有能力的“宏伟目标”。二要摆正收入与消费的关系,国内消费可以有效拉动增长,但过度消费、超前消费,并意图在社会福利等方面一举达到西方发达国家水平,这对于现阶段的发展中国家来说,弊大于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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