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安职业技术学院(以下称学院)是经江西省人民政府批准、国家教育部备案的专科层次公办普通高等学校,下辖吉安师范学校、井冈山应用科技学校、吉安市高级技工学校和井冈山大学附属艺术学校等四所中职学校(以下称“一院辖四校”)。学院下辖四校(除井冈山大学附属艺术学校在吉安市中心城区井冈山大学旁办学外)与学院同在一个校区办学。学院与深圳职业技术学院深度合作办学,依托深圳职业技术学院直接参与指导专业建设、课程建设与实训建设,快速提升办学质量。根据“一院辖四校”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和教辅管理人员共计104人,其中,学院教师和教辅管理人员74人,下辖四校教师30人。具体要求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岗位及条件
(一)招聘岗位(详见附件1——附件5)。
(二)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身心健康;
4.热爱教育事业,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具有团结协作和奉献精神;
5.年龄计算截止至2016年6月30日,以个人档案为准;
6.符合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其他要求。
(三)岗位学历、职称、资格证条件
博士或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特殊专业可放宽至全日制本科)。
三、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
通过吉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http://www.jianhrss.gov.cn)、吉安教育网(http://www.jaedu.com)、吉安职业技术学院网(http://www.japt.com.cn)等网站面向社会公开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与资格初审
1.网上报名时间:2016年6月 20日—2016年7月5日中午12:00,采取电子邮件方式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请应聘人员将所有报名材料压缩打包,并以“应聘XX(学校名称)+XX(岗位编号)+XX(岗位名称)+姓名”命名(学校名称:吉安职业技术学院称学院,吉安师范学校称吉师,井冈山应用科技学校称井应校,吉安市高级技工学校称技校,井冈山大学附属艺术学校称艺校),发送至邮箱:jazyjsxyrsc@163.com
2.报名时需提交下列材料:
(1)填写附件6《吉安职业技术学院及下辖四所中职学校公开招聘报名表》;
(2)提供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及相关资格证书、职称证书等复(影)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信网可下载);
(3)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2016年应届毕业生还需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及《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等复(影)印件(正式报到时需提供学历、学位证书原件);
(4)正式在职在编人员还需提供所在单位(无人事调配权单位须由主管部门)开具的同意报考证明等复(影)印件;
(5)海外留学人员应提供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本人护照、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国外学习成绩单、国外毕业论文摘要及全文等材料复印件。
(6)1寸彩照相片1张。
3.资格审查
报名结束后,由本人携带报名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于2016年7月6日-7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00),到吉安职业技术学院组织人事处512室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通过后领取准考证。未按时参加资格审查的,视作放弃考试。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应聘人员需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信息资料。应聘人员提供的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应聘条件不相符的,一经发现取消其应聘资格。
(三)考试、拟录
1.考试组织:“一院辖四校”教师和教辅管理人员的招聘考试工作均由吉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吉安职业技术学院统一组织。
2.考试时间:2016年7月8日
3.考试地点:吉安职业技术学院4号教学楼
4.考试形式:采用笔试、面试、试讲、专业技能考核相结合的形式。
5.成绩计算:
(1)教师岗
教师岗的考试由面试、试讲组成(部分教师岗位加试专业技能考核),面试成绩须达70分(含)以上者方可进入下一环节。面试、试讲、专业技能考核成绩满分均为100分。
最终成绩计算:面试成绩不计入总成绩,只计算试讲成绩;有专业技能考核的,则专业技能考核成绩计40%,试讲成绩计60%;无专业技能考核的,试讲成绩为考生最终成绩。
(2)非教师岗
非教师岗的考试由笔试、面试两部分组成,笔试、面试成绩满分均为100分。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进入面试。笔试、面试成绩分别按40%、60%计入总成绩。
6.拟录:
最终成绩必须为70分(含)以上,方可确定为拟录人员。
教师岗:无专业技能考核的,按试讲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录人员,试讲成绩相同时,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录人员;有专业技能考核的,按专业技能考核成绩与试讲成绩合成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录人员,合成总成绩相同时,按试讲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录人员,试讲成绩又相同时,则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录人员。
非教师岗:按笔试和面试合成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录人员;合成总成绩相同时,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录人员。
四、体检、公示、报到
拟录用人员于7月9日进行体检,并对思想品德、学习、体检等情况综合考察后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拟录用人员于7月25-26日到吉安职业技术学院及下辖四校办理确认手续(确认手续采取现场确认或电子确认方式进行),未参加确认手续的,视作放弃试用和录用。已办理确认手续人员于2016年8月16日到学院及下辖四校正式报到,参加岗前培训。
五、试用、录用
招聘实行试用期制,试用期为三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胜任的,予以录用,签订服务期不少于五年的聘用合同书,并分别办理吉安职业技术学院、吉安师范学校、井冈山应用科技学校、吉安市高级技工学校和井冈山大学附属艺术学校上编手续。试用期满后,经考核不符合本岗位要求的,解除试用合同,不予聘用。
六、其他
1.应聘者放弃或被取消入围、试用资格,或体检、考核中出现不合格,学院及下辖四校将视需要研究决定是否安排人员递补。决定递补的,均根据考试最终成绩或合成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
2.被学院及下辖四校试用人员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报到。逾期不能报到的,其试用资格不予保留。
七、纪律与监督
对招聘工作及相关信息有异议的,请在信息公布之日起5日内向下述监管部门反映,以便及时研究处理:
1.吉安职业技术学院监察(审计)室:0796-8263542;
2.吉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管理科): 0796-8286112;
3.对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江西省人事考试应试人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执行。
通信地址:吉安市吉州区吉安南大道133号(邮政编码:343000)
咨询电话:0796-8263093(吴老师 谭老师)
吉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吉安职业技术学院
2016年6月20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