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教育部相关要求和我校招生简章规定,现对我校2016年自主招生资格认定原则和入围合格考生名单(见附件)进行公示,公示期为七天(6月20日-6月26日)。考生个人成绩可在教育部阳光高考特殊类型报名平台查询(预计6月21日开通)。
资格认定原则:
1.参加考试的考生,根据校考比例分排队,按照分数优先的原则顺序录取。比例分=笔试总分(满分200)×50%+面试成绩(满分200)×50%;
2.比例分相同的情况下,依次参考笔试总分、英语笔试单科成绩择优录取;
3.专业志愿不调剂。
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与我校取得联系。
欢迎未入围的考生继续在提前批次和本科一批次报考北京语言大学!
咨询、申诉电话:010-82303943。
监督、举报电话:010-82303020。
附件:北京语言大学2016年自主招生入围合格考生名单详情请参考:http://zsb.blcu.edu.cn/art/2016/6/20/art_6301_1113393.html
北京语言大学招生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