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安市统计局关于公开遴选工作人员的公告》规定,经组织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和局党组研究等程序,确定袁浩然同志为拟试用人员,现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2016年6月17日-2016年6月24日)。干部群众如有异议,请向广安市统计局纪检组书面或电话反映。
联系电话:0826-2356256。
姓名 | 性别 | 总成绩 | 体检结果 | 考察结果 |
袁浩然 | 男 | 77.35 | 合格 | 合格 |
广安市统计局
2016年6月17日
名单详情请参考:http://www.gahrss.gov.cn/gacms/gwyzl/41523.j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