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阳江市阳春市公安局森林分局补招聘辅警公告
来源:阳春人才网 阅读:1280 次 日期:2016-06-22 12:58: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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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市公安局森林分局增加招聘辅警的批复》(春府办复〔2015〕279号)和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同意市公安局森林分局面向社会公开补招聘辅警3人。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的相关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一)岗位:

1、市公安森林分局春北派出所辅警;

2、市公安森林分局春南派出所辅警。主要职责是协助森林公安管护林区资源。

(二)人数:男性3人。其中市公安森林分局春北派出所1人;市公安森林分局春南派出所2人。

(三)工作地点:

1、市公安森林分局春北派出所(春湾镇);

2、市公安森林分局春南派出所(三甲镇)。根据工作需要实行定期或不定期轮岗。

二、招聘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作风正派,热爱岗位,安心工作,吃苦耐劳,具有良好职业道德,愿意履行管护林区资源职责义务。

(二)学历:高中(含职高、中专、职校、中技)以上,专业不限,退伍军人学历不限。

(三)退伍军人在同等条件下可优先录用。

(四)身体健康,年龄要求在35周岁(含35周岁)以下(即在1981年6月1日后出生),身高1.65米(含1.65米)以上。

(五)阳春市户籍(含阳春生源高校毕业生)。

(六)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规定。

(七)已报了阳春市公开招聘安全生产专职安全员岗位的考生不得报考。

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不得参加应聘。

三、待遇

经批准聘用的人员,作为政府购买服务的合同制人员,由市公安森林分局管理,并与市公安森林分局签订劳动合同,购买社会保险。不纳入机关事业单位编制管理,经费由市财政统筹。首次聘用期为3年,试用期为6个月,合同期满经考核合格,双方愿意的,可续签劳动合同。

工资待遇:每人每月1700元(含购买社保个人自付部分)。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方式:

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

(二)报名要求:

1、报名时间:2016年6月16日至6月23日,工作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2:30至5:00。

2、报名地点:阳春市迎宾大道331号阳春市人社局三楼劳动关系与合同制职员管理股,联系电话:0662—7660710,联系人:吴爱文。

3、报名要求:报考人员须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学历、学位证书、士兵退役证等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近期免冠半身彩照2张。

应聘者报名时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如有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一律取消考试资格和成绩。

(三)资格审查。由本次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组织相关工作人员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查,符合条件者参加考试。

(四)考试

考试包括体能素质测评、笔试和面试。

1、体能素质测评。组织符合招聘条件的报考人员统一进行体能素质测评,体能素质测评标准按招警员规定的标准执行,体能素质测评均要求合格(含合格)以上。体能素质测评时间、地点等事项另行通知(请报考者留意阳春人才网)。

2、笔试。体能素质测评合格者参加笔试,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笔试时间、地点等事项另行通知(请报考者留意阳春人才网)。

3、面试。笔试成绩前9名确定为面试对象。

面试主要考核应聘者的语言表达能力、综合分析能力、解决问题能力、计划组织能力、应变能力和举止仪表等方面的综合素质。面试时间、地点等事项另行通知(请报考者留意阳春人才网)。

面试结束后,考试总成绩按下列公式计算: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总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设总成绩合格分数线,总成绩总分数为100分。体能素质测评、笔试、面试成绩在阳春人才网公布,不再另行通知。

体能素质测评、笔试、面试时间、地点在阳春人才网另行通知。

(五)体检和考察

考试结束后,在总成绩合格的考生中按成绩由高至低的顺序,等额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并进行资格复审(按招聘人员数量,如末位出现总成绩相同的考生,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确定体检和政复审对象,如笔试成绩相同,则采取抽签的形式确定体检和政审对象),资格复审不合的取消体检资格,并从总成绩合格的考生中按总成绩高低依次递补。体检和考察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和《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的要求进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负责。若体检和考察不合格或自愿放弃聘用的,将按照总成绩排名,在总成绩合格的考生中按缺额人数进行递补。聘用岗位经递补仍出现空缺,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组织本次参加考试达不到合格分数线的报考者按总成绩从高至低的顺序进行择岗。如所报考的岗位择岗不成,经本人申请,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同意,可以调剂到同批次考试尚有空缺的其他招聘单位的岗位进行递补。

(六)公示与聘用

拟聘用人员在阳春人才网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或反映的问题不属实的,按规定的程序和权限报批聘用。

五、其他事项

本公告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林业局、市公安局森林分局负责解释。

阳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阳春市林业局

阳春市公安局森林分局

2016年5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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