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考生须在面试当天上午8:00前凭身份证、面试准考证进入指定的场室报到,未能依时报到的,按自动放弃面试资格处理。面试准考证遗失者,请考生本人在面试前1天携带好本人身份证和1张近期正面免冠相片到市教育局办理面试证明,凭面试证明参加面试。
二、考生报到后,应将所携带的通讯工具和音频、视频发射、接收设备关闭后连同背包、书包等其他物品交工作人员统一保管,面试结束离场时领回。
三、考生报到后,工作人员按学科分组顺序组织考生抽签,决定面试的先后顺序,考生应按抽签确定的面试顺序进行面试。考生应留意自己所在职位分组是否与本人报考的职位对应。考生按抽签的顺序戴好签号牌,由引导员引导依次进入面试室面试。
四、面试开始后,工作人员按抽签顺序逐一引导考生进入面试室面试。候考的考生实行封闭管理,须在候考室静候,不得喧哗,不得影响他人,应服从工作人员的管理,不得擅自离开候考室。需上洗手间的,应经工作人员同意,并由工作人员陪同前往。候考的考生需离开考场的,应书面提出申请,经考场主考同意后按弃考处理。严禁任何人向考生传递试题信息。
五、考生不准携带任何资料进入面试室。在面试中,不得报告、透露或暗示个人信息,其身份以抽签编码显示。如考生透露个人信息,按违规处理,取消面试成绩。考生不得穿制服或有明显文字、图案标识的服装参加面试。考生对考官的提问不清楚的,可要求考官重新念题(所需时间占用本人答题时间)。
六、面试结束后,考生领回交由工作人员保管的本人物品(请认真核对,不要领错别人的物品)后立即离开考场,不得返回候考室,不得在考场附近停留议论,不得以任何方式向其他应试者泄露考题。
七、语文、数学、历史教师岗位面试时间为15分钟,其中试讲时间约12分钟,考生先在候考室抽面试顺序号,然后按抽取的顺序号进入备课室(考生只能带笔进入备课室,其它任何物品均不能带入备课室。)准备30分钟,再进入面试室讲课12分钟左右;答辩时间约3分钟,答辩由考官提2-3个问题,考生现场回答。
体育、音乐、美术面试形式为试讲和答辩(15分钟)和专业技能测试。
八、面试工作流程(由工作人员安排)
1.考生按相应学科组进入候考室——考生签到——分学科抽取面试顺序号(专业技能测试考生在面试前10分钟进行抽签并挂牌)——分学科第一位考生进入备课室,抽取考试内容并准备30分钟(当第一位考生准备满15分钟时,第二位考生进入备课室准备30分钟)——第一位考生进入面试室试讲和答辩15分钟(第三位考生进入备课室准备30分钟)——第一位考生离场——第二位考生进入面试室试讲和答辩15分钟(类推)——同一组别面试结束即统计、公布面试成绩。
2.体育、音乐、美术教师岗位按抽签顺序号进行专业技能测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