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四平市人民政府批准,四平市消防支队拟面向社会招聘合同制消防员40名。
一、岗位要求及工作性质
(一)岗位要求
合同制消防员履行公安消防执勤中队战斗员职责,全部充实到基层公安消防执勤中队,从事一线灭火抢险救援任务。
(二)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社会主义,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品行,遵纪守法,本人、家庭主要成员和主要社会关系无任何政治、经济、历史和社会问题,服从分配,并志愿服务消防事业,本人无任何前科和违法违纪记录。
2、消防战斗员具有高中(含中专)毕业以上文化程度。
3、身体健康、无不良嗜好,五官端正,无烟疤、纹身。
4、个人档案资料齐全,且应存储在市人才中心、市就业局、市武装部均可。
(三)岗位条件
应聘人员在符合基本条件的情况下,还应符合报名岗位条件,战斗员条件:性别男,年龄18-35(1998年6月20日到1981年6月20日)周岁之间,身高1.70米(含)以上,双眼视力要达到5.0(含)以上,体重不超过标准体重的25%【标准体重=(身高-110)kg】。佩戴眼镜或隐性眼镜者不得报考消防战斗员(主要考虑到个人人身安全)。
(四)优先条件
公安系统、退伍军人、具有国家承认并满足消防部队岗位需要的特殊技能资格证者,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曾经在消防部队服役或工作的人员优先录取,并按服役或工作年限,以1分/年标准增加到招聘考试总分中。
(五)工作性质
招录人员由市消防支队实施管理,并签订劳动合同。招收人员按照消防部队要求,实行“统一征召、统一培训、统一调配、统一使用”的原则,充实到消防执勤中队从事灭火救援等相关工作。执行消防部队规定,实行军事化管理、教育和训练,实行24小时执勤制度,每月可调休6-8天。
二、人员相关待遇
招录人员的劳动报酬不低于四平市最低工资标准,按有关规定参加社会保险。
三、工作期限
劳动合同一年一签。
四、报名时间和地点
报名时间:2016年6月27日至6月29日,上午:8:30-11:00时,下午:13:30-16:00时。报名表在四平市政府网站招聘公告附件自行下载,一式两份。
报名地点:四平市铁西区中央路人力资源市场(七道街建行营业部对面,就业服务局一楼)。
五、资格审查
报名时对报考者提供的有关材料进行审查,符合条件的予以报名,审查的内容主要有:1、毕业证书或退役士兵证书;2、身份证;3、身体状况;4、其它有关证明材料。报名时考生需携带毕业证书或退役士兵证书、户口本、身份证等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小二寸免冠照片3张,大学毕业生需要下载携带学信网学历认证,2016年应届毕业生需要学校出据学历证明,凡提供虚假证明者,一经发现一律取消报考资格。报名时对考生身高进行测量,凡身高不符合要求的,一律不允许报名。
六、考试方式
考试方式为体能测试,成绩满分100分,60分为及格,体能测试不及格或未参加体能测试的,取消录取资格。(合同制消防员体能评分标准见附件)
体能测试合格人员名单于2016年7月4日在四平市政府网站公布。
1、体能测试时间:共1天,即2016年7月1日早8:00时开始至下午15时结束。
2、体能测试所需证件及物品。考生需携带本人身份证、报名表和近期2寸免冠相片1张,到指定场地参加体能测试,考生需自行准备运动服和运动鞋等。
3、有关要求。考生务必根据体能测试时间安排,提前15分钟到达指定地点登记候考,未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体能测试的,视为体能测试不通过。对身体素质达不到规定体能测试标准的考生,可以不到现场参加体能测试,按照自动放弃报考资格处理。因身体健康原因不宜参加体能测试的,须在测试前提出,否则因参加体能测试而产生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自负。在体能测试过程中,考生感觉本人身体不适的,应立即向工作人员提出,终止体能测试,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自负。
七、体检、政审与录用
(一)体检
所有报名的考生按照总成绩由高到低排名,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选。有体检不合格的,按总成绩由高到低顺序增补下一位考生参加体检。体检时间:2016年7月6日早5:30时,地点:另行通知,体检时需要空腹、憋尿。
(二)政审
体检合格后,由市消防支队政治处组织政审。政审参照现役官兵政审标准进行,政审内容主要是了解考生的思想品德、现实表现、遵纪守法等情况,政审不合格者不予录用。
(三)录用
被录用人员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内有违法违纪的或不适合合同制消防员岗位的,取消录用资格。
(四)培训
被录用人员集中封闭培训,培训时间一个月,不参加培训人员取消录用资格。
四平市消防支队
二○一六年六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