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济南大学泉城学院的录取原则是什么?
答:根据国家教育部及各省(市、区)的招生规定,按照“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录取。
普通文史、理工类:以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我校各专业录取批次为准。优先录取本校第一志愿的考生,若第一志愿不满时,再考虑第二志愿考生,依此类推。进档考生按照投档成绩从高到低排序。
学校尽量满足考生的第一专业志愿,并根据第一专业志愿报考人数适当调整各专业招生计划。各专业志愿间不采用分数级差,无相关科目的成绩要求。新生入校后申请调整专业的,学校将根据社会对人才需求的发展状况,必要时按规定适当调整学生所学专业并报山东省教育厅审查备案。
艺术类本科专业录取原则:摄影、影视摄影与制作专业使用山东省美术类统考成绩,根据获得省级招生主管部门颁发《2015年艺术类专业考试合格证》的考生志愿,由省级招生主管部门按文化成绩从高到低1:1.5的比例投档,学校按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
艺术类专科专业:美术类专科专业使用山东省美术类专业统考成绩,非美术类专科专业 认同所有本科院校相同或相近本科专业合格成绩。
外语语种要求:学校只设英语教学,小语种考生填报,如被录取,公共外语课程须改学英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