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山州2016年事业单位招考笔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
来源:文山人社网 阅读:1313 次 日期:2016-06-23 11:31:27
温馨提示: 小编为您整理了“文山州2016年事业单位招考笔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方便广大网友查阅!

一、考生在考试过程中有下列行为之一,当场发现经警告仍不改正的,由工作人员(如监考人员)责令其离开考场并带至考点办公室,该科目(场次)考试成绩无效;事后发现的,由文山州人社局给予其该科目(场次)考试成绩无效的处理。

1.将规定以外的物品带入考场且未按要求放在指定位置的。

2.未在指定座位参加考试,或者未经工作人员允许擅自离开座位或者考场的。

3.不按规定填写(填涂)本人信息的。

4.未用规定的答题用笔作答的。

5.故意损毁试卷、答题纸、答题卡,或者将试卷、答题纸、答题卡带出考场的。

6.在答卷(答题卡)上做特殊标记的。

7.其他一般违纪违规行为。

二、考生在考试过程中有下列严重违纪违规行为之一的,由文山州人社局给予其取消本次考试资格的处理。

1.抄袭、协助抄袭的。

2.持假证件参加考试的。

3.使用禁止自带的通讯设备或者具有计算、存储功能电子设备的。

4.其他严重违纪违规行为。

三、考生在考试过程中有下列特别严重违纪违规行为之一的,由文山州人社局给予其取消本次考试资格及三年内不得报考文山州 的处理。

1.串通作弊或者有组织作弊的。

2.由他人替考或者冒名顶替他人参加考试的。

3.其他情节特别严重、影响恶劣的违纪违规行为。

考生有被认定为严重或者特别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将记入事业单位招聘录用考试诚信档案库,作为招聘录用考察的一项重要参考。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更多信息请查看文山州
由于各方面情况的不断调整与变化, 提供的所有考试信息和咨询回复仅供参考,敬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正式信息和咨询为准!
相关阅读文山州

2025国考·省考课程试听报名

  • 报班类型
  • 姓名
  • 手机号
  • 验证码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人才招聘 | 网站声明 | 网站帮助 | 非正式的简要咨询 | 简要咨询须知 | 加入群交流 | 手机站点 | 投诉建议
工业和信息化部备案号:滇ICP备2023014141号-1 云南省教育厅备案号:云教ICP备0901021 滇公网安备53010202001879号 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云)人服证字(2023)第0102001523号
云南网警备案专用图标
联系电话:0871-65317125(9:00—18:00) 获取招聘考试信息及咨询关注公众号:
咨询QQ:526150442(9:00—18:00)版权所有:
云南网警报警专用图标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