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促进队伍的科学配置、高效使用和有序流动,满足各单位开展工作的需要,经学校研究,部分机关直属单位、学院院办缺编岗位面向全校在编在岗教职工招聘,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聘条件
1.应聘者要求在现岗位工作满四年;
2.身体健康,符合申报岗位的具体要求;
3.热爱高校教育管理事业,具有高度的责任心和服务奉献意识,具有较强的执行力、组织协调能力、表达沟通能力和团队合作精神。
二、招聘岗位、数量及相关要求(详见附件1)
三、招聘程序
1. 6月21日-7月5日,公开报名,应聘者填写《校内人员应聘表》,一式两份,经所在单位同意后,一份交人事处人事科(综合楼A1207),一份交应聘单位。
2. 7月6-8日,二级单位组织面试,确定人选。
3. 7月8日,学校审核并公示。
四、联系方式
1. 人事处
联系人:蔡老师 刘老师
联系电话:010-89733060
2. 各岗位联系人及联系方式详见附件1
人事处
2016年6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