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决定面向社会提供区委宣传部职业见习岗位3个,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人员性质
本次招聘的毕业生职业见习人员在本办从事行政辅助工作,见习时间为期半年,到期可续期半年。
二、基本条件
1、普通高等院校待就业毕业生;
2、具有厦门市常住户口(同安本地户口优先);
3、具有符合见习职位所需的专业等要求的条件;
4、有对见习人员负有监督管理和经济责任的担保人进行担保;
5、自愿提出见习申请。
三、招聘岗位、人数及报名条件
见习岗位:3人,全日制普教大专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男女不限。
技能要求:具有一定的文字综合基础,熟悉计算机操作。
四、报名有关事项
1、报名时间:2016年6月24日开始报名(正常上班时间),招满为止。
2、报名地点:同安区祥平街道银湖中路1号8楼811室
3、联系人:林成杰 咨询电话:0592-7020136
4、报名表见附件,请应聘人员自行下载填写打印。报名时应提交报名表一式一份,近期1寸免冠同版相片1张(贴于报名表上相应位置),并提供以下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户口薄、学历证、报到证。
中共厦门市同安区委宣传部
2016年6月23日